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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 《魔劍士。狄奧 與 蒼龍俠客—L 的相遇》 外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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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劍士。狄奧 與 蒼龍俠客—L 的相遇》 外傳

《魔劍士。狄奧 蒼龍俠客—L 的相遇》 外傳
今次系小弟第一次作小說
喜歡的話請繼續支持,未臻完善之處,亦請多加提點,如有雷同之處,亦屬巧合
本文之說亦并不代表任何政治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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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叮叮…叮叮…叮叮…」我正在執行任務的時侯,電話突然響起了,竟然是總部的來電,難道他不知道我在執行任務嗎?我拿起電話:「喂?找我幹嘛,我正在執行任務,我準備跟一些手持
AK47、左輪手槍的恐怖分子對持,會死人的。」拉思:「我剛剛接到一個非常緊急的任務,在日本發生了一件很嚴重的事,於間工廠裡,它表面上平平無奇,但實際上被日本政府所控制。工廠內很多被用生化武器把基因變種的人,他們變成了『武屍』,還有些變種狗。收到情報,那些『武屍」擅長於複製對方的招式,加上他那種不死的肉體,可以稱上是『不死軍團」。請小心行動。」由於是上頭的命令,我不得不接受這項任務,但現在,我要先解決眼前這群嘍囉。於是我先使出一招──「瞬斬流雲」,把房間的大門斬開了,我再進入房間,使用一招『震天三十掌」,將敵人一一擊到,然後救出人質。現在總算是解決了,好吧,要快點趕去緊急任務的目的地,但現時我需要一個伙伴和一些武器。



  我記得有個令我印像深刻的特工,她的名字叫Sherry,她擅長用手槍,所以我想邀請她做我的伙伴,希望她能輔助我跟我一起完成這個緊急任務。好吧,先致電給她看看,「嘟…嘟…嘟…」終於接通了,我:「HiSherry,總部剛剛來電,拉思命令我完成一項緊急任務,我想邀請你做我的伙伴,跟我一起完成任務,好嗎?」Sherry:「不,你執行的任務必定會喪命的,我還不想死,你找個不要命的人陪你瘋吧!」我:「但完成了這任務,會有很多『獎賞』的。」當Sherry聽到這兩隻字的時候,她突然說:「好吧,我跟你一起去喪命!」我便想(女人真善變喔!竟然可以一瞬間180度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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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作到呢到,睇下效果如何,再睇下出吾出埋下集不定期出版,因為要朋友得閒先可以一齊作, 中意既可以留言^^


[ 本帖最後由 碌●蕉 於 2013-3-8 22: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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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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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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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錯
支持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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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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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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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Sherry到了日本的「鬼塚山」後以前我曾打聽過於「鬼塚山」有三把名刀被埋在地下但三把名刀都各有特性難以控制但「鬼塚山」之後,我們又該從何扢起呢忽然sherry:「那裡」:「為什麼sherry:「只是女人的直覺好吧反正沒有頭緒從那開始扢起只好信她一次吧忽然sherry跟我說「狄奧,你看這好像是個劍墓」上面還寫著「留給有缘人」這五只大字於地下上還刻著「舞雷劍」「獅王刀」和「海銘劍」於是我把「獅王刀」拔起忽然劍魂就出現於我面前還忽然對我使出野獸劍法但幸好被我避開了劍魂:「小子身手不錯嘛」我:「彼此彼此」看來這老傢伙不易對付於是我便拿起我的劍把復仇之氣蓋於上面,然後使出暗。瞬斬流雲劍魂一手便把暗瞬斬流雲撥開看來我必需把復仇之氣倍增於是我再使出暗昇龍亂舞劍魂還是一下子把暗昇龍亂舞撥開無可奈何之下我便使出絕技震天三十掌這并不是一般的掌,是我狄奧覺羅家裡代代相傳的掌法一掌可以打起黃沙萬里二掌可以震天開地三掌便可橫掃萬軍但我的功力尙淺只能打起黃沙萬里於是我把復仇之氣集於掌心一擊打出滅魔六十掌,劍魂中掌後終於承認我的力量總算把劍魂收服了而我把舞雷劍給了sherry因為舞雷劍講究以舞技發揮力量現在總算決解了助手和武器的問題必須趕快到工廠完成任務


[ 本帖最後由 碌●蕉 於 2013-3-9 20: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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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功課的原故,金日暫停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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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來一至兩天,會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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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解決了所有問題,我跟Sherry乘搭快艇到工廠附近,然後從偷偷從工廠的後門進入,忽然我們看見數名的嘍囉在巡邏,Sherry用裝了滅聲器的手槍,向那幾名嘍囉射殺。然後,我們繼續潛入內部,突然,我看見一隻「武屍」在走動,不幸的是我們被他看見了,他忽然間像隻瘋狗般向我們衝來,我為了保護Sherry,我把Sherry推開了,然後跟「武屍」戰鬥,起始我對他拳打腳踢,但他像受到任何傷害似的,忽然我才想起拉思跟我說的資料,「武屍」有不死的肉體,於是拔出於「鬼塚山」收復的劍,使用一招──無雙劍,把「武屍」的頭斬下,希望能夠將他殺死,結果…………我失敗了。雖然他的頭部被我斬下,但他竟然還能走動,於是我再使一招──「神魔連斬」,把他的右手斬斷,令他不能拿起武器,再使用一招──「真‧瞬斬流雲」,希望把他的左手也斬掉,但他竟然使用手刃狀態撥開了,再對我使出「真‧瞬斬流雲」,他使出的威力比起我我威力還要大,我試為這次死定了,劍魂突然出來幫我擋了,接著劍魂付上我身把我模仿成野獸似,使用「野獸劍法」──第1式‧獅魂咆吼,把「武屍」震暈了。但由於獅吼太大聲了,引來了大群的「武屍」,好漢不吃眼前虧,於是我便帶著Sherry拔腳就跑。
  突然間我們聽到有人戰鬥的聲音,我們便跑過去看看究竟,我們看見一個人與「武屍老大」大戰中,我:「快點逃跑,後面還有一群「武屍」追來。」那人聽我一說忽然一時分心,被「武屍老大」打中了一拳,我跑過去扶他,老大便突然間向我們使用「吸星大法」,想把我跟那人的內力全都吸去,被吸去魔力跟內力的我們不斷爭扎,那人:「別浪費氣力了,沒用的」我:「那有什麼辨法呀?」那人:「我不是在想嗎?」我:「快點,我們快撑不住了」那人:「有了,自斷內力吧」我:「白痴呀?這豈不是自尋死路?」那人:「你才白痴,說武功我比起誰還要清楚,不想死在這裡的話,快點」我:「姑且相信你一次吧」於是我們於危急關頭自斷內力,但自斷內力使大家都受到內傷,但「武屍老大」受的傷比我們輕,「武屍老大」站起來後:「好小子,竟然自斷內力,但你們的內力相信已經全數失去了吧?哈哈」,「武屍老大」一步一步的迫近,難道我們要死在這個鬼地方或是成為武屍嗎?。Sherry忽然被「舞雷劍」的劍魂付身,使用 ──「雷鳴天下」,使「武屍老大」觸電,在此同時,Sherry迅速帶我和那人逃到一個無人的房間。


[ 本帖最後由 碌●蕉 於 2013-3-20 18: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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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朋友,睇完我想講三句野

1.你係唔係曲解左「小說」跟「文學」的意思?

2.用招式名帶過唔係唔得,但係用太多你叫讀者點樣腦補個場面先?

3.古時有「豆腐詩」,今日有「豆腐文」,小弟拜服!

剩下太多吐糟實在懶得吐了。
君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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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wistedFate 於 2013-3-17 02:38 發表
其實朋友,睇完我想講三句野

1.你係唔係曲解左「小說」跟「文學」的意思?

2.用招式名帶過唔係唔得,但係用太多你叫讀者點樣腦補個場面先?

3.古時有「豆腐詩」,今日有「豆腐文」,小弟拜服!

剩下太多吐糟實在懶得吐 ...
其實朋友,會吾會又系您歪曲左「小說」跟「文學」的意思呢?
「小說」同「文學」既意思其實只系大同小異
兩者都系講述一件事或樣一個故事
兩者都系需要讀者加以自己既幻想去足實作品
比如同一遍既文章,大家讀既野都系一樣
旦幻想卻不一,難道每個人的想法都一樣嗎?
又比如金庸的武俠小說,當中不是有大多的武功心法嗎?
又不見您去跟金庸先生反映反映?
招式名可以為小說讀者增添自己既幻想,亦可以為小說增添樂趣
若果一些武俠小說沒有了武功心法場景不會沉悶嗎?
而且於我個人立場而言,我認為呢遍小說并無什麼不妥
以上均是我自己的個人意見,當中當然會有人喜歡或不喜歡,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既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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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月京舞黎 於 2013-3-17 21:30 發表



其實朋友,會吾會又系您歪曲左「小說」跟「文學」的意思呢?
「小說」同「文學」既意思其實只系大同小異
兩者都系講述一件事或樣一個故事
兩者都系需要讀者加以自己既幻想去足實作品
比如同一遍既文章,大家讀既野都 ...
嗯嗯,其實一堆字都可以講緊一件事,都可以要讀者去幻想去充實故事。

好,咁其實呢....你回我個段1,2,3都係文學作品,這是我的創作,我可以這樣說吧?當然也包括現在的這一段"字"吧?這絕對是我的文學作品無誤。

如果用你既諗法去諗,牛肉同橙都係食物,沒有必要去細分吧?吃進肚子不是吐出來就是拉出來吧?都一樣啦!

但偏偏那些古代人又分什麼小說、散文、詩、詞、歌什麼的,也太煩了吧?索性直接叫"一堆字"比較簡單吧?又或是一個文學作品貼在標題就沒問題了!未解決?以這套方式處理沒有解決不了的啦!

雖然我真係想留俾版主講既,因為我覺得如果自己版區有新手想出小說,理應由身為該區版主去做野先合理,幾時輪到我呢個外人講野呢?

但算了,咱還是忍不住手,我就先回應第1點。

小說的基礎四大要求是:
一是相對完整的故事情節
二是有性格比較鮮明的人物形象
三是以代言體為主
四是有合理的虛構

只有具備這些要素,才能跟敘事文學中的其他文體區別開來。

而我想,樓主的文最多也只能算是敘事文學罷了。

以下是第二點的回覆:

現在我就模仿一下樓主既小說,寫一段仔。

張三使出一手奪命九重爪,這一爪一下就能將山脈撕開九份,李四只好慌忙的使用幻影迷蹤步閃避,張三見李四閃過後又用電殛追魂腿追擊……

好,以上內容大概就像樓主的筆風,如果變成這樣......

張三雙掌發出幽暗的波動,隨著幽光在他的手中聚起四周也被捲入黑暗之中。

「呢招係……奪命九重爪!?」李四心底不禁打了個顫,這套傳說中的爪法威力之大據傳可以一爪就將大山一分為九!眼見張三運起這套爪法,李四馬上就聚勁於雙腿,使出自己最耍家的絕學---幻影迷蹤步!

「想走?收野啦你!」只見張三橫揮一爪,漆黑的爪芒所到之處摧堅破嶽!把大都市引以為傲的混凝土鋼筋都化為豆腐般切斷。

雖然張三爪勁威力霸道,但李四在爪芒間左閃右避,雖是左支右絀但也力保不失。

「頂!閃黎閃去咁好好玩呀?同我受死啦!」眼見爪招收不了效,張三馬上變招使出電殛追魂腿,只見電光聚在腿尖,然後就高高跳起,猶如一道落雷般向李四踢去。

到底李四會否命喪張三腳下?且看下回分解!(雖然不可能有下回)

隨手作,可能寫得有點差。

Well,但我只想表示同一種方法也有高不高明之分別,只用招式名字去表達戰鬥場面遠遠不及用招式名字再描寫出來容易讓人想像吧?

而樓主缺少的正正是"對戰鬥場面的描寫"。

而第3點,簡單點說就是要好好的分段,讓讀者看得更舒適.

假設我這段字像他那樣縮成一團,我想現在看著的人也會覺得很辛苦吧?分個段也不花費很多時間,就是按幾下ENTER就搞定了。

難道說連分段這個基本的基本也不教教新人嗎?還是說你的要求就只有這麼低?

最後,重申,這一段字真的是文學作品!

[ 本帖最後由 TwistedFate 於 2013-3-18 23:47 編輯 ]
君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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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wistedFate 於 2013-3-18 23:44 發表


嗯嗯,其實一堆字都可以講緊一件事,都可以要讀者去幻想去充實故事。

好,咁其實呢....你回我個段1,2,3都係文學作品,這是我的創作,我可以這樣說吧?當然也包括現在的這一段"字"吧?這絕對是我的文學作品無誤。

如果用 ...
畢竟我認同你所說的分類問題,但照帖名來看,一看必應該知道這是個小說的標題吧?於我愚見來看,我未曾看過一首詩,詞,歌會用到「外傳」來當標題。

首先,我想回應的是,這只是一些網上小小的文學作品,質素當然好壞參半,若以你所說,何不花錢去買一本真真正正的書來看?真真正正的書比起這些自娛,發一下作家夢的小說作品,質素會更好吧?大多人會看這些網上自娛的小說正正是因為這些小說并不會一本正經地講述故事,有時候,大多的人正正會因為這些一本正經的小說搞得閲讀風氣變得沉悶,而這些網上自娛小說正正可以彌補這些缺點,自娛小說可以用字簡單,生動,使小說變得有趣,這并不代表我的要求就只有這麼低!


然後,以你所說,作品一定要足滿豐富的戰鬥場景?「他說未說完,楊過悄悄走到他身後,槳柄疾送,使出打狗棒法中第四招“戳”字訣,忽地向他臀上戳去。以霍都的武功修為,背後有人突施暗算,豈有不知之理?以金庸大師的神鵰俠侶為例,以上為神鵰俠侶的《第13回 武林盟主》,以上述的打鬥場面,完完全全沒有一樣跟閣下所說的戰鬥場面的描寫」「好好的分段,讓讀者看得更舒適」完全不符,難道這就是膺品?而且打鬥場面是誰定義一定要詳細表明?不能輕描淡寫,輕輕略過?有時候,輕輕的略過比起詳細表明效果會更為顯注,效果甚至更好。

還有,分段亦是一個不錯值得討論的問題,有時候分段的確可以使讀者看小說時更為舒服,但畢竟有時事與願違,比如說有些文章會以一句說話作為過渡段,但有時候這些的過渡段會使到讀者無所適從,以閣下隨手之作為例
張三雙掌發出幽暗的波動,隨著幽光在他的手中聚起四周也被捲入黑暗之中。

「呢招係……奪命九重爪!?」李四心底不禁打了個顫,這套傳說中的爪法威力之大據傳可以一爪就將大山一分為九!眼見張三運起這套爪法,李四馬上就聚勁於雙腿...若果我把故事停於這裡,不會覺得緊湊性大減?有時候武俠小說一次性把場景,效果可能甚至會好於分段,加上,一個銅錢兩面看,有時候并不是把文章分段便代表好,而且,有時候一遍文章分段次數太多不會使讀者認為在裝「大頭鬼?」有時候分段太多只會使讀者沒趣,例如,有些東西出現過多,你便可能會認為那樣東西很煩,又例如,母親一整天在你背後看著你玩電腦,你不會覺得她很煩?這些不就是一些好好的例子嗎?

最後,我想回應,這只是網上一些小小的作品,何以需要以大師級的文筆去套用於這?有時候,我們可能需要表現得最好,但有時候有些東西,盡了自己所能不就好了嗎?何以要斤斤計較,咄咄迫人?,以不能輕鬆對待?

以上均是個人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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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月京舞黎 於 2013-3-19 01:37 發表


畢竟我認同你所說的分類問題,但照帖名來看,一看必應該知道這是個小說的標題吧?於我愚見來看,我未曾看過一首詩,詞,歌會用到「外傳」來當標題。

首先,我想回應的是,這只是一些網上小小的文學作品,質素當然好壞參半 ...
外傳雖然可以是小說,但也同時可以是傳記和記事文。

另:

他說未說完,楊過悄悄走到他身後,槳柄疾送,使出打狗棒法中第四招“戳”字訣,忽地向他臀上戳去。

就拿這句來說,你何以見得沒有戰鬥的描寫?"悄悄走到他身後","槳柄疾送","忽地向他臀上戳去"就足夠讓人聯想到畫面了
(而且還挺緊湊的說)

而且你節錄一句子來分段,是不是意味著要查先生這樣分段呢- -?

他說未說完。

楊過悄悄走到他身後。

槳柄疾送。

使出打狗棒法中第四招“戳”字訣。

忽地向他臀上戳去。

這樣明顯就有你所說的"不夠緊湊"的毛病(斷下斷下咁),但也沒必要這樣分段吧....?

但不分段呢?假設你揭開查先生的作品,裡面就像是經文般密密麻麻的,相信看不過十頁我就會犯頭痛了。

分段什麼的,個人認為應該要有適量的手加減,一段到尾這樣就像華嚴經,分段太多就有你說的問題,但何不取個中間位呢?

我也不是什麼大師,距離大師之名也差十萬九千里,但是眼見不足提出意見我不覺得這必須是大師才能做的事。

另,我沒強迫樓主一定要跟從我的話去做,但是放得上網上的作品,不也是應該要受得起網絡上其他人的評價嗎?好吧,就算受不起也不應該打壓別人的評論和提議吧?他大可以當作看不到我的留言,繼續帥氣地寫下去,而我亦不會有任何怨言。

但如果樓主盡了所能也只有這個程度,我想,如果有人提出"善意"的提醒,總比盲目的回文說"好睇呀!","樓主加油!","吊絲膜拜!"來得有意義吧?還是你想看到本版區只有以上一類無意義回文?

[ 本帖最後由 TwistedFate 於 2013-3-19 07:4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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