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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準則(更新) 20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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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準則(更新) 2012-2-17

加分新三準則 2012-2-17 修正一:需要符合版規或活動細節要求
二:必須攢寫心得(如:觀后感,文章思想,創作理念,等等)
三:根據該帖的回復
10 (回復) +2積分
由發帖起48小時為有效,過期沒有分加.

要加分,就要同時滿足曬 3個原則.缺一不可.




[ 本帖最後由 Mp. 於 2012-2-17 21: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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