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原帖由 推車威 於 2011-7-31 18:33 發表 其實lag唔lag真係冇辦法,我地都re左次轉左人,你地重想點? 特別重賽方面規則列明左只可以提出一次,而你地提出次數竟多達4次,你們好像沒有發現一個最大的問題係你地要強行re,事實上你地係違左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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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薯仔系我 於 2011-7-31 18:34 發表 我既重點係.佢地走/彈.點解你吾g佢.直接拎分?而要重新開場?
原帖由 薯仔系我 於 2011-7-31 18:29 發表 甘樣佢地犯規.你又跟住佢地做? 問題就係尼到. 佢地走逼你地re.你地可以吾走.可以繼續打. 但結果你地走了.甘樣重好意思上訴?
原帖由 SerEne-heY 於 2011-7-31 18:37 發表 又學到野了 姐係贏左就唔駛出聲 輸左就話自己有體育精神 以後開場交比我就可以了^^ 什麼信7 信8 只要開個場=玩晒 88
原帖由 腦殘丁丁淇 於 2011-7-31 18:36 發表 不是離場的問題.問題是對方已經走了4個.雖然我方深想繼續作賽.但並沒有理由5個打1個吧? 如果繼續作賽.豈不是更不公平嗎?
原帖由 薯仔系我 於 2011-7-31 18:37 發表 為何.佢地要re.你地要乖乖就範?
原帖由 薯仔系我 於 2011-7-31 18:39 發表 竟然你地都話re既數次已超出.甘點解吾g佢? 要公平?ok比你公平. 係你要公平先比佢地re.何不算是人情上的重新作賽? 依加你講完公平.(係因為你話公平先比re). 輸鬼埋.之後就要打1大舊野上來上訴? ...
原帖由 腦殘丁丁淇 於 2011-7-31 18:40 發表 我們只是根據vlan信長比賽盃的規則進行比賽而已
原帖由 腦殘丁丁淇 於 2011-7-31 18:42 發表 本人認為上述對話太主觀了.以偏蓋全 再加上.我方澄清一點.我們只是針對於事實.並非針對參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