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長老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28 21:29 發表 逼在下做錯事的閣下也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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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張仲良 於 2007-4-28 21:37 發表 請問我用什麼逼你呢? 難道我有人質或捉你痛腳?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28 21:53 發表 逼並不一定需要甚麼的。 在下所指的逼是閣下逼人太甚,硬要在下作出一些錯事,而不去用任何理由解釋。
原帖由 張仲良 於 2007-4-28 21:58 發表 我逼人太甚?我有說過叫你一定要跟我意思去做嗎?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28 22:09 發表 逼人太甚: 對人過分欺壓,不留餘地。 尤其是有大條道理說明誰對誰錯,還是要在下「屈就」一下去做錯事。實在過份。 而且閣下說「對的事...哼~」,表示出「不滿、輕視或憤怒」,實在不大尊重。 ...
高級會員
原帖由 張仲良 於 2007-4-28 22:16 發表 那個是勸說,你愛聽就聽,不愛聽可以無視。 「對的事...哼~」,你認為是對閣下表示「不滿、輕視或憤怒」,那你就誤會了。 可能我中文不好/表達能力差吧! ...
原帖由 deathslp 於 2007-4-28 22:18 發表 算啦良兄...佢係都係用佢既所謂準則黎做人 我地唔好理佢啦~收線返吹水區算吧啦~ 好話唔好聽咁講..牛皮燈籠一大個
無名飛俠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28 22:20 發表 (哼的意思的確是不滿、輕視或憤怒...不同意的話可查字典) 若果因字詞上的誤會,在下可以把「逼」改回「勸」。 但希望閣下不要再提出在屬性框外加多一個屬性框這類欺人的意見。 在下的固執,是否因幾位的無理取鬧,相信 ...
原帖由 FlyerFei 於 2007-4-28 22:24 發表 難道不斷固執地與人爭執,世界會變得更可愛嗎?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28 22:31 發表 在下相信完美無錯的世界才是最可愛的。 所以要變得更可愛,就要把錯的事情改回來。
文武全缺
金牌會員
踏上修羅之道
原帖由 FlyerFei 於 2007-4-28 22:30 發表 算了吧................ 我都加左分比死神 就無意義在爭了 可能大家有D激動 用詞都富D攻擊性 我在此向所有不滿的人道歉 再次重申: 既然都係為vLan好,何必咁執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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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張仲良 於 2007-4-28 22:47 發表 對與錯,沒絕對的標準。 那只是你自己的世界~~
原帖由 立哥 於 2007-4-28 22:50 發表 已經超愈呢個話題...法官已判左有罪佢唔認係佢自由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28 22:50 發表 就是沒有標準,所以錯需要討論,尋找答案。 可惜閣下不願意參與這次討論,提出意見又不給予原因...... 唉,不能辯護的判決,怎能與法官相提並論呢... 太牽強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