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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團戰規則及計分方法 (2011年5月9日_19:35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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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團戰規則及計分方法 (2011年5月9日_19:35更新)

***最後更新條例以藍色顯示

先決條件:
1. 願意接受挑戰的團隊, 需自行到團隊管理版面開啟接受挑戰選項;
2. 所能評分的遊戲必須有遊戲回播存檔(Replay);
3. 如非於 vLan 平台進行, 會被雙雙否決;
4. 地圖版本必須為 F12.2B 或之後版本(2011年2月1日強制執行)

成立條件:
1. 遊戲中所出現的隊員名單必須與團隊出戰名單一致, 接戰後才加入的成員不可以參戰, 違規將會被扣團分100;
**如團隊出現多次(累積三次或以上) 名單不一, 團隊積分將會被扣至負分, 團長積分亦會被扣負分.(2010年12月13日加入新條例, 即日生效)
***公然要求名單不一 或接受, 團長積分最少扣5分, 比賽結果亦會否決 (2011年1月2日 22:05加入, 即時生效)
****扣分準繩因名單不一的嚴重程度釐定

======= 如對方要求名單不一, 己方可以不接受團戰, 並請立即向評分人員報告!=====

2. 遊戲必須在挑戰者所提出的規則內完成, 而受挑戰者系接受該次挑戰.
3. 違規上載 Replay, 團分會扣至 0 或 -1000 分, 例如 輸了(非爭議性)上載, 未打就上載.

爭議問題:
1. 如對方失約, 在對應比賽帖回覆說明, 並 [報告] 該帖, 若不回覆不報告 / 只回覆不報告 / 只報告不回覆, 雙雙否決之;2. 如比賽過程中產生爭議, 在對應比賽帖回覆中詳細說明狀況, 並 [報告] 該帖, 教程刊於 2樓
   為減輕評分團人員工作, 此類情況雙方
每天只能各 [報告] 次, 重複多次報告多於可能會被扣積分; 另外,如發現報告與事實雙符,將被扣去部份積分。
3. 報告爭議的先後次序為: 上傳已方該場的 Replay > 回帖 > 報告,若缺少其中一樣,將可能被當作違規處理/不作任何處理。
4. 若雙方發生分流狀況, 如兩隊各自分開數小隊同時進行比賽, 若勝出都是同一方比賽才有效。
5. 如誤接對方不小心重複發出的挑戰帖 請照常應戰 評分人員不會幫忙使該場賽事無效。

評分方法:
1. 基準分數為 100 ;
2. 附加分 = (失敗團隊的積分(較高分) - 勝利團隊的積分(較低分)) * 0.1
3. 附加分不會大於 50分
4. 勝利團隊的積分: 基準分數 + 附加分
5. 失敗團隊的積分: 不會扣減
6. 在約定的比賽時間之後3日內, 還未上載 Replay 而沒任何交代,
    會被判雙雙否決, 雙方被扣 100分
7. 上訴時間為評分時間之後的96小時
8. 非戰勝不能當贏(爆大本), 出現比賽或無效, 違規一方, 由評審決定是否扣分

比賽細節:
1、正式比賽 時候如有任何關於 LAG 機及隊員斷線問題,請於全場未有玩家高於6等級(包括6等級)之前用公頻提出,並根據第2點重新開始。
2、雙方可以就 LAG 問題如有異議,可以交換主持遊戲測試比賽,測試時間次數雙方協定,不要超過2次,接受與否也要由”選場”方開場繼續進行比賽
3、正式比賽期間,6等級之後(包括6等級)如有 LAG 機,隊員不明斷線,比賽將會繼續進行。
4、可以使用斷線隊員,斷線隊員身上裝備物品不能移除或增加(治療守衛,抗水,仙豆,烤肉,酒等消耗性物品除外)。
5、比賽期間,不能分享英雄(包括使用馬匹),不能分享使用物品(唯有烤豬、補杖可以幫插、但不可以交易及轉賣) 。
6、殺馬問題,比賽期間請控制妥當,如被殺掉落裝備被打破或搶奪,請自行負責。
7、禁止使用開圖軟件,踢人軟件,或利用地圖BUG。
8、正式比賽期間請保持禮貌,禁止互罵,粗口說話及其符號;如向對方發出挑釁或侮辱性言詞,會被扣分。
9、若場主斷線導致雙方斷線,可以選擇重賽或直接判選場方戰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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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流程

請參照下圖:





[ 本帖最後由 KuRoCrisM 於 2011-1-3 19: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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