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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 信長明星隊 vs 威震十八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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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龍之振雄 於 2009-7-21 15:06 發表
雖然 wird 系想分享叫隊員幫手買野, 但其他隊員有提示佢唔好甘做,
亦都冇其他隊員利用分享進行操作.  睇其他評審意見再作裁決.
按照規則
4、正式比賽期間,不能分享英雄(包括使用馬匹)不能分享使用物品,(唯有烤豬、補杖可以幫插、但不可以交易及轉賣)
這只是說明不能分享英雄,一但分享後即算違規.
並沒有說明分享英雄後如果不作任何分享操作則不算違規.
不管他們有沒有作任何操作,一但他分享了英雄,即算違規,難道不是嗎??
更何況,即使其他隊員有提示佢唔好甘做,但如果wird有意分享,不是連隊友怎樣提示也沒用嗎??
若然每人也在分享英雄時隊友也作出提示,然後便有機會洗脫罪名,那這個規則不是形同虛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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