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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委會領導-楊光逝世 林鄭 : 貢獻良多

林鄭月娥說:「楊先生多年來積極參與香港工運,對勞工福利有突出建樹。他長期為廣大基層服務,貢獻良多,於2001年獲頒授大紫荊勛章。」

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鬥委會]
策劃一連串包括暗殺和放置炸彈的暴動事件

貢獻良多請大家多多學習



林彬被殺案[編輯]
1967年六七暴動期間,商業電台的節目主持林彬在節目中批評發動該次暴動的左派人士,[8]林在《欲罷不能》節目內對左派的行為及目的更是諸多嘲諷,指他們擾亂香港秩序、發動罷工、罷課及罷市失敗,更多次譴責身為「鬥委會」核心人物的楊光。

1967年8月24日早上8時許,林彬偕堂弟駕著藍色福士私家車於何文田窩打老道山文福道嘉鳴閣住所附近,被偽裝成修路工人的兇徒攔截。兇徒向車上潑以電油縱火,林彬滾出車後再被淋電油,臉部燒焦,頭髮燒光。他在救護車一度甦醒,並向妻子大喊:「左仔害死我咯!」結果林彬與其同車的堂弟林光海被燒死。事發當天「地下鋤奸突擊隊」司令部發表公告,指事件是「向林逆作出民族紀律的處分,嚴厲懲罰,以示儆戒」。中共喉舌《大公報》在他遇害翌日以「地下突擊隊鋤奸 敗類林彬受重傷」為題,譴責他為「對於愛國同胞極盡污辱誣蔑之能事」、對殖民地政府「認賊作父」。該報又稱呼林彬為「林逆」,細數其「罪狀」,「此人一向在反華宣傳中充當爛頭蟀角色……他天天叫囂,用盡無恥無良低能辣撻下流賤格的語言,把祖國的革命群眾稱為暴民。」林彬被殺後,左派中有人匿名承認責任,稱林彬為「民族敗類,港英走狗」;謀殺是「執行民族紀律」,並聲稱仍會繼續「制裁其他敗類」。事件中無人被捕,至今仍為懸案。雖然並無證據說明楊光指使謀殺林彬,但有香港人認為「鬥委會」及其負責人楊光需要為事件負責[9]。

真係風水輪流轉 當年嬲臭林彬既 今日就做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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