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無淚,有話真說
金牌會員
劉明一身蟻!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30 05:34 發表 叫閣下看107樓又再次被無視... 叫閣下提出介紹與教學的分別又被無視... 引給你看吧: 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ad.php?tid=143&highlight= 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ad.php?tid=671&highlight= 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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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熾烈紫龍 於 2007-4-30 09:20 發表 人地都冇寫自己原創
原帖由 RyuSuke 於 2007-4-30 02:38 發表 在下已經說了無數次... 你在那Post不可單用原創.... 你真的不明白我說什麼嗎???? 想問你了 遊戲介紹又為何可叫做原創呢 只是你前面加了原創遊戲介紹便是原創嗎??? 不如你找找有誰像你會在遊戲介紹和加上原創字眼 ...
高級會員
原帖由 RyuSuke 於 2007-4-30 11:54 發表 我想其他會員已經很清楚我的觀點... 只有你還是說我出爾反爾..... 簡單來說...你那Post要[原創]再加[分享]才正確.. 高橋兄和老大的post都沒用[原創]...都不明白你Link來幹什麼.. 我已經不想再溒費時間...只要其他會 ...
原帖由 熾烈紫龍 於 2007-4-30 14:35 發表 咪理佢la,日日係到嘈
為何用「分享」就可以,「推薦」則不可? 推薦較分享較貼切:分享乃把自己擁有的東西共同享受,常用於自己創作的東西。推薦則多用於薦舉別的東西。
分享乃把自己擁有的東西共同享受,常用於自己創作的東西。推薦則多用於薦舉別的東西。
原帖由 kelvin19250 於 2007-5-1 23:21 發表 估唔到由4月27嘈到5月1... 咁多位...算啦 放鬆D啦香港人
用[原創]可以接納,因為 [討論]、[轉帖] 並不合適。 多位也提出「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必須依照版主(不知是否無理-未有結論-)的要求修改」。可是沒錯是不需要作出任何改的。在未有結論前,不應亂作修改。 多位也提出在下「不要固執而應盲目依照版主要求」。沒錯,是盲目跟隨。 RyuSuke堅持要因一個「一個討論區外的東西」,而提出需在[原創]外加屬性框。可是在下的確在標題寫明「推薦」,而且屬性框應該只用來形容帖子內容。 RyuSuke硬要反對「推薦」,提出必須用「分享」推薦更貼切...分享乃把自己擁有的東西共同享受,常用於自己創作的東西。推薦則多用於薦舉別的東西。
因為 [討論]、[轉帖] 並不合適。
可是沒錯是不需要作出任何改的。在未有結論前,不應亂作修改。
沒錯,是盲目跟隨。
可是在下的確在標題寫明「推薦」,而且屬性框應該只用來形容帖子內容。
推薦更貼切...分享乃把自己擁有的東西共同享受,常用於自己創作的東西。推薦則多用於薦舉別的東西。
The Emphasis
怒衝
原帖由 kelvin19250 於 2007-5-2 01:10 發表 唉... 已經有位版主 好似你所講咁 加返分比佢 不過唔係扣佢果個 係令一個版主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