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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走小說 )))))╭)O 口0)╯ --- 73公里每小時
(起步後)
很是緊張接下來的劇情會是怎樣的我這麼追問道。
聽到我的追問,思賢笑了一笑,然後說:
「我也不知道結局是怎樣啊,因為結局和過程就在你的腦裡手裡啊。」
一想到本應該是這個故事的觀眾,而現在卻變成了這個故意的繼承作者,我就不禁嘆了一口氣。
要不是愛恩社長的關係,我才不會繼承這個故事,成為這個故事的作者。
經過了在入社前愛恩社長要我寫小說的事件,我知道愛恩社長是有原因才會讓我去負責這件事,所以我才會接受的。
不過,到底原因是甚麼,我確實是不清楚。
之前聽愛恩社長提及過甚麼我的態度,到底又是甚麼意思?
「天從,我明白到你會為我們戲劇社繼續把這個故事寫下去是因為愛恩她,我跟愛恩不同,要是你不願意,我不會強你所難的。」
思賢很清楚我的心情,雖然他給了我一個下台階,但我卻拒絕了他的好意。
「不,我會把這個故事寫下去的。」
我這樣回答,然後又繼續說道:
「雖然不清楚愛恩社長要我接受這部故事到底有何用意,但她一定是有原因的,所以我會寫。」
我以堅定的眼神望着思賢這麼說道,眼裡面一點退意都沒有。
思賢沒有再多講甚麼,既然我已經下定了決心,他就把這個故意交給我,由我繼續寫下去。
我確認了思賢願意把這個故事交給我寫,而思賢也確認過我會寫這個故事之後,我們就開始講這個故事的一些細節。
思賢告訴了我知道各種設定,而這些設定其實在黑面紅邊的筆記本第一頁也就寫着。
說着說着,社團活動時間不知不覺結束,提醒學生要回家去鐘聲響起了。
「原來時間已經這麼晚了。」
聽到了鐘聲響起,自己才回過了神。
時間已經不早,思賢也得要離校,而我也要去女子網球社跟有小紫身體的媽媽匯合,所以談論故事的事情,也就暫告一段落。
再說,我要知道的故意細節,以及人物設定也知道得八八九九,必須要知道的事情都已經知道。
我為免自己會忘記,所以都抄在自己的筆記本上。
其實一個作家或者作者,都應該要隨身帶一本筆記本吧?想到靈感或者有甚麼關於小說的事情,都可以馬上寫下來。
思賢和我也交換了個電話號碼,要是我有甚麼關於故事的問題,都可以聯絡他。
這次我聰明了,問清楚了他可以撥號聯絡的時間,以免打擾到他的休息,不過我想我自己應該是以傳短訊的方式聯絡他了。
「天從,那麼《蘿蔔歐與朱麗菜》就拜託你了。」
已經收拾好了東西並推門要離開活動室的思賢以這一句說話向我道別,而我則回應了一句「我會盡力的」後,就開始收拾東西,準備離去。
思賢正要邁步出去,但就在這時他邁出去的步伐停了下來,他更似是忽然想到了甚麼而對我說了句話。
而這一句說話,卻使我整個人愣住。
「天從,能不能拜託你今天完成,然後明天給我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