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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28 23:47 發表 先回答在下問題 用[原創][轉帖]還是[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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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28 23:52 發表 說到尾各位也是要用[轉帖] 再寫多次 為何不用「轉帖」:一、不是轉自任何地方 二、即使程式不是在下製作,那程式也不屬於「帖」。 三、基本上全文也是原創的,只有按下連結(到達另一網址)的程式不是本人所製作。 ...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28 23:56 發表 那只是普通連結。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29 00:04 發表 除非在其他帖子中覓得到,絕不能夠達到[轉帖]的意思。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29 00:09 發表 也在搜尋器內出現。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4-29 00:12 發表 沒緊要。在下會在發新帖時考慮閣下的意見。 這帖子討論的是扣分的理由對錯。 閣下可自己看看整個帖子。 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ad.php?tid=24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