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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走場舉報 強~俊 LEFT [打印本頁]

作者: 煩著我    時間: 2019-6-16 15:34     標題: 走場舉報 強~俊 LEFT

走場舉報 強~俊 LEFT走場舉報 強~俊 LEFT
死一後謊稱45 走場
但藍色(0兵)其實出左英,同埋已經o係中路
作者: 小飛豬    時間: 2019-6-16 15:48

(特別注意事項)
1.遊戲時間不足5分鐘內的出現的走場情況, 因存在好多因素如:入錯場,懷疑,有MH等等.

是否考慮縮短 時間 限制,日後會考慮.
作者: 好利博    時間: 2019-6-16 18:30

deldeldeldeldeldel
作者: 好利博    時間: 2019-6-16 18:40

deldeldeldeldel
作者: 煩著我    時間: 2019-6-16 18:46

但佢係話45 所以先re
而當時係 5v5  
姐係佢個走場理由係唔成立

另外會唔會定個準則 5分鐘前(個人/全隊)死夠幾多次走場先會計數?
作者: 巫撞    時間: 2019-6-16 19:06

我認為豁免前提應該是玩家至少0死

很多5分鐘內死的玩家都想走場
作者: 琉璃若花    時間: 2019-6-16 19:53

我又想問小飛豬 有人V英V唔中隱英
玩左1分鐘OR2分鐘就走咁點計?
5分鐘內呢個講法講唔通  有人專登係玩場 V英唔中隱英即走
作者: 隨楓    時間: 2019-6-17 08:40

引用:
原帖由 琉璃若花 於 2019-6-16 19:53 發表
我又想問小飛豬 有人V英V唔中隱英
玩左1分鐘OR2分鐘就走咁點計?
5分鐘內呢個講法講唔通  有人專登係玩場 V英唔中隱英即走
呢個講法又真係存在緊,所以覺得無論幾多分鐘走場既人都係走場,點解要比機會呢d人走場?
反而我覺得10分鐘內走場的圖片,舉報人應放rp上黎舉報,方便日後被撿舉的人申訴而番查紀錄
作者: 小飛豬    時間: 2019-6-17 09:12

回上面幾位
引用:
原帖由 隨楓 於 2019-6-17 08:40 發表
呢個講法又真係存在緊,所以覺得無論幾多分鐘走場既人都係走場,點解要比機會呢d人走場?
反而我覺得10分鐘內走場的圖片,舉報人應放rp上黎舉報,方便日後被撿舉的人申訴而番查紀錄 ...
起初我們是不會給任何機會的,但後來也有不同的聲音,說應該有最少一次機會,不要太肅殺.

兩邊聲音我都要聽吧.所以才定下5分鐘這個規則.

如掛機,開場即走之類. 屬於惡意搗亂性質.
希望日後能夠處理吧. 目前只能夠應付符合規則的走場處理.

盡力吧,反正處理與否,都會有人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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