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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其他] 偵探故事2(冇提示)(加強) (post左答案!!!!) [打印本頁]

作者: 末日§愛    時間: 2011-10-13 18:04     標題: 偵探故事2(冇提示)(加強) (post左答案!!!!)

1. 丁博士在自己家被人開槍打死。獨自住在郊外的丁博士屍體是在第二天早上幫工趙媽發現的。

屍體倒在書房正中央,胸前中了一槍。帶著燈罩的電燈從天花板垂下,80瓦的白熾燈還亮著。

丁博士穿著禮服,恰恰倒在燈下。窗戶關著,窗簾也拉著。

在窗簾和玻璃上有一個彈孔,死亡時間推定為昨晚9點左右。

偵查科長老趙和助手小王奉命趕到,環視整個房間。

當地治安隊長把情況作了簡略介紹:“犯人是從院子對面的雜樹林裡開槍的,距離約40米,一槍命中,槍法確定不錯。根據這點,不久就可找出犯人。”

老趙卻提出疑問:“黑色窗簾的布料很厚,即使屋內開著燈,室內的人影也映不到外面去,而且,丁博士是在電燈下方被擊中的,他的影子更不會映到窗上。那麼,犯人究竟怎麼瞄準射擊的呢?難道是偶然被打中的嗎?”

趙科長的疑問,治安隊長無法解答,只得答應天黑時做一下試驗。這時,趙科長看見房門旁的電燈開關,便試著按了兩、三下,書房的電燈一亮一滅沒什麼異常。

經過試驗,證實了趙科長的疑問。 “從窗簾縫隙處,仍可知室內是否開燈,然而,罪犯只一槍便命中了他,的確是個神槍手,也許罪犯非常自信瞄準了。”治安隊長感到有些奇怪。

“已大致知道犯人是誰了嗎?”老趙單刀直人地間。 “有兩名重大嫌疑犯,即丁博士的兩個侄子,利明和利祥。博士現在是獨身,又沒留遺囑,遺產將由他們兩人各自繼承一半。博士有相當一筆遺產。”

接著便詢問了利明和利祥。由於沒有確鑿證據,無法定案。實際上,案發的當晚,兩人在叔父家共進晚餐。之後,3 人在書房隔壁的起居室裡談話。

據說8點30分的時候,利明和利祥回家去了,而幫工趙媽已於7點30分先走。

此間,兩個侄兒分別都進去過書房一次。先是利明在閒談中,博士的煙抽完了,他迸書房去取。

臨走之前,利祥從書房裡借了書後回去的。其間,丁博士一次也沒迸過書房。

這些,剛才利明和利祥都作了證詞,而且丁博士一直把他們送到門口,然後關上門。

不料進入書房後被射殺。第二天早上案發時,他家門還緊關著,呈密室狀態。

再說,兩個侄兒住在各自的公寓裡。據他們說,在叔父家前告別後,一個向左,一個往右各自回去了。趙科長想到這裡,閉目沉思著。片刻後,趙科長突然睜開眼睛,對治安隊長說:“據趙媽講,發現屍體時,書房裡的電燈還亮著?”


“是的,電燈亮著。”“那我知道誰是兇手了。犯人是巧妙地利用電燈狙擊博士的。”
那麼,根據趙科長的推理,真正的犯人是兩個侄子中的哪一個?

[ 本帖最後由 末日§愛 於 2011-10-27 14:06 編輯 ]
作者: 助手紅莉栖    時間: 2011-10-14 16:55

兩者有份
,我想問既係呢....「帶著帶著燈罩的電燈從天花板垂下」
從天花板垂下既電橙其實係咩樣

如果知道從天花板垂下電橙既樣我諗有個方法去解釋佢地點殺博士
作者: 末日§愛    時間: 2011-10-14 17:43

只知道是帶著燈罩的電燈 不知道是咩樣 sor ..
作者: ☆Blue_x帥軒    時間: 2011-10-14 17:49

我諗應該系利祥
作者: 助手紅莉栖    時間: 2011-10-14 22:58

可唔可以比D提示= =
作者: 幸運☆樂    時間: 2011-10-17 21:24

個兇手見到書房1開燈就對住個燈制個位開槍?
作者: 助手紅莉栖    時間: 2011-10-17 22:32

呢個我都有考慮過,不過唔明點解要拎走書
再者丁博士係死於中間,冇理由燈掣會係中間加嘛?
作者: 阿燐    時間: 2011-10-17 23:57

能否說博士死亡時間?

作者: 助手紅莉栖    時間: 2011-10-18 00:41

死亡時間推定為昨晚9點左右
你睇清楚D....
作者: 三秒八    時間: 2011-10-18 01:17

利祥  利用燈既位置 擊殺目標!!
作者: zacha596    時間: 2011-10-24 17:03

應該是利祥利用在回去前到書房借書的時間把電燈轉鬆了
然後在丁博士進入書房時發覺電燈不亮,就會去檢查電燈,然後利祥在房外等待亮燈的一刻開槍,就射死了丁博士
作者: 助手紅莉栖    時間: 2011-10-26 00:21

係WO........
首先利明入書房拎煙,當然要開燈先可以知道煙係邊架啦,然後關燈再離開房間
然而後者利祥入到書房,係要將中間既電燈扭鬆,之後再隨便拎本書,為左扮入書房拎書
最後當丁博士入到書房,發現開唔到燈,之後走去中間扭返實個陣,正好扭完,電燈岩岩一著
利祥一早埋伏確認中間位置,一著燈然後一槍便殺左佢,
兩個姪兒應該住係同一地方,無理由分路行,利明係返屋企,而利祥係為左去某個適合狙殺博士既地方而分路行
作者: 末日§愛    時間: 2011-10-27 14:05

答案:罪犯是利祥。他從叔父家回去前,最後進入書房,這便是證據。
他從書房出來時,關上燈頭上的開關,或者摘下電燈泡。侄兒走後,博士進入書房,他按下牆上的開關,電燈不亮。於是,他便去打開燈頭上的開關,或者換上新的燈泡,把電燈弄亮。這時,不管怎樣,博士都站在電燈的正下方。所以,從書房的窗戶看到電燈亮的瞬間,被害人肯定在電燈的正下方,即使窗上沒映出影子,罪犯也能瞄準射擊。當然,書房的電燈在什麼位置,則是事先已測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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