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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比賽: 信長明星隊 vs 威震十八鄉 [打印本頁]

作者: 系統消息    時間: 2009-7-17 00:38     標題: 信長明星隊 vs 威震十八鄉


        遊戲類型: 信長盃III 預選賽 第三回合

        比賽時間: 7月17日 至 7月19日

        抽籤說明: 由隊長按 ? 號抽數字,數字由 1 至 9 ,抽到數字大者選陣型,而另一方開場,僅限首場;
       由勝出隊伍隊員上載 Replay,漏 Replay 場次不計分;任何問題在此貼回覆才能作証!

        [iframe=http://www.ipve.com/game/game_nob3_team_game.php?pair=231,200]LIST[/iframe]
        
作者: *劉德華    時間: 2009-7-19 14:55

抱歉 版主
已暫約明日下午
確實時間尚未知道

明天(7月20)應會完成比賽
作者: *黎明    時間: 2009-7-21 01:22

第一埸柴田好似分享比其他人用~唔知係唔係犯規呢 版主
作者: 槍王awP    時間: 2009-7-21 08:28

引用:
原帖由 *黎明 於 2009-7-21 01:22 發表
第一埸柴田好似分享比其他人用~唔知係唔係犯規呢 版主
WOW打輸俾人想搵野賴
作者: *黃子華    時間: 2009-7-21 13:14

引用:
原帖由 *黎明 於 2009-7-21 01:22 發表
第一埸柴田好似分享比其他人用~唔知係唔係犯規呢 版主
係利家開左比隊友

4、正式比賽期間,不能分享英雄(包括使用馬匹),不能分享使用物品,(唯有烤豬、補杖可以幫插、但不可以交易及轉賣) 。
作者: siu翔    時間: 2009-7-21 13:21

支持信長明星隊
你地 威震十八鄉 竟然唔睇清楚d規矩?
錯埋呢d野,抵比小朋友捉啦
作者: 龍之振雄    時間: 2009-7-21 15:06

雖然 wird 系想分享叫隊員幫手買野, 但其他隊員有提示佢唔好甘做,
亦都冇其他隊員利用分享進行操作.  睇其他評審意見再作裁決.
作者: *杜汶澤    時間: 2009-7-22 12:56

引用:
原帖由 龍之振雄 於 2009-7-21 15:06 發表
雖然 wird 系想分享叫隊員幫手買野, 但其他隊員有提示佢唔好甘做,
亦都冇其他隊員利用分享進行操作.  睇其他評審意見再作裁決.
按照規則
4、正式比賽期間,不能分享英雄(包括使用馬匹)不能分享使用物品,(唯有烤豬、補杖可以幫插、但不可以交易及轉賣)
這只是說明不能分享英雄,一但分享後即算違規.
並沒有說明分享英雄後如果不作任何分享操作則不算違規.
不管他們有沒有作任何操作,一但他分享了英雄,即算違規,難道不是嗎??
更何況,即使其他隊員有提示佢唔好甘做,但如果wird有意分享,不是連隊友怎樣提示也沒用嗎??
若然每人也在分享英雄時隊友也作出提示,然後便有機會洗脫罪名,那這個規則不是形同虛設嗎??

作者: Milk.MaN    時間: 2009-7-22 13:24     標題: 回復 8# 的帖子

唔小心都會la- .-
人誰無過

[ 本帖最後由 Milk.MaN 於 2009-7-22 18:10 編輯 ]
作者: Misuki    時間: 2009-7-22 17:54

引用:
原帖由 *杜汶澤 於 2009-7-22 12:56 發表

按照規則
4、正式比賽期間,不能分享英雄(包括使用馬匹),不能分享使用物品,(唯有烤豬、補杖可以幫插、但不可以交易及轉賣) 。
這只是說明不能分享英雄,一但分享後即算違規.
並沒有說明分享英雄後如果不作任何分享操作則 ...
你講得沒錯..

犯左規就係犯左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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