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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獄斷腸歌之砌生豬肉]警拉錯人風波 砌智障男生豬肉
【本報訊】遛狗翁被殺案,警方拉錯智障男子。警方辯稱「被捕人曾向警方表示與案有關」,但家屬質疑警方錄取口供程序,未有考慮被捕人無能力作出合理回應。而警方向家人提供的筆錄口供,內容與視像錄影的對白亦「有出入」。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周一嶽指,若警方有做錯,應充份解釋及道歉,如有需要,平機會會作跟進。
記者:張婷婷
案發時根本不在場的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男子,被警方錯誤拘留逾48小時後始獲釋,家屬日前投訴警方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手法。警方前晚回應指案件為一宗兇殺案,案情嚴重,「被捕人曾向警方表示與案有關」,警方有責任作深入調查,又稱「警方除了在5月2日在美田?作出即時拘捕外」,其他調查和錄取口供時,其家屬均有陪同。
不過,被捕人士兄長向本報稱,弟弟於5月2日下午約5時15分被捕,母親約於5時45分接獲通知,並已告知警方其弟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他當晚7時許到警署陪同弟弟時,警方曾要他們在記事簿上的書面警誡供詞簽名,供詞引述的內容是弟弟在沒家人陪同下所錄取。
[ 本帖最後由 SpaWN★ 於 2015-5-11 11:0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