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EDDIE6446 於 2010-1-23 09:51 發表
說什麼包庇 , 我根本覺得無必要開名
學你地話齋 , 你開左人名 , 人地唔識改名嗎 ?
那你舉報無品玩家這個決定又是否有效 ? 我唔覺得有囉
加上已經有"抱怨區"比你地去發洩 , 我覺得唔需要再係主版開POST唱衰人咁 ...
引用:
原帖由 NAGASUMI 於 2010-1-27 17:38 發表
總叫見識到乜野係選揀性執法
我覺得 有冇必要開名 係個人睇法 你 呀版主覺得無謂 唔等於大家睇法 不如你又整返句 "我既意思代表左vlan大部分會員既意見" 咁丫
姐係我覺得身為一個版主 係唔係要客觀 封post 禁言 甚至係指摘 都應該係跟版規做事 唔係個人主觀意見
係既 版規寫黎做咩
lee個case 好明顯就係版主以版規上冇既野(亦可以講做亂引版規 對版規釋法) 對會員作出指摘
EDDIE6446版主係到係咁講話你地唱人冇用 又唔係改改個版規 都係冇效既做法 問題都係存在 你覺有效? 我唔覺得有囉
至於選揀性執法 只係個別 如果名係私隱 尋人100%係犯版規 應該封佢post 禁佢言
但係 話名係私隱既 係得1個版主 其他唔覺係 得一個人選揀性執法
但係 另一個呀超級版主 捉負面既開名 就係無中生有 我地睇左版規先講野 明明冇犯規 冇啦啦比人無理警告 冤枉!!
唔依版規執法 同 選揀性執法 2個人執法矛盾
試問 連執法者都咁混亂 會員米仲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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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天條院沙姬 於 2010-1-27 19:4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