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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又來一篇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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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野小孩,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你好了。不是有錯,而是我覺得你說得太表面,也就有點膚淺,就是將網作家看成了會打字寫小故事的人。如果有那麼簡單的話,文學理應誰無不懂。開始時,我們的確是頭腦發熱地寫,不過時間久了,我們將自己的故事昇華到另一個程度,就是身為作者的主觀世界,說出來比較特別,因為這不是構造小說的一部份,卻是小說的內容。我們將所見所想,加進小說中,就像內地小說總會有種厭惡權勢的表達。而且,我都快畢業了。誰說我們不會長大呢?誰無壓力?既有快樂,亦有痛苦,擔子理應存在,但因人而異,作品不是電視節目,偏激的偏激,複雜的複雜,彈琴不為炫耀,為知音人也。寫小說的心態是可以很崇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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