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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淺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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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小說

文法通暢、語句用詞是否大方得體,都是基本。若直說「中文誰都會」道理便簡淺起來,文法只是指句法、詞彙等等基礎運用。
文筆不同於文法,卻深受文法影響。
評文者常說,「文筆不錯」,「文筆很好」,若不解釋清楚覺得好的原因,其實這些讚賞反在作者眼中成為一條刺。
文筆泛指文章整體給予人的感覺,表達技巧在讀者內心所產生的體會,只能分類型,不能分優劣。
例如說,文筆很輕鬆、深沉、可愛、嚴肅或平和。
若說作者的文筆無可挑剔,即指內容文風有震撼力,能在讀者內心產迴響與共鳴。
讀者若說出文筆很好,或是直指文筆不好,卻沒辦法講出劇情給你的感覺,就算是稱讚亦反會對作者造成侮辱,無法達到真正的評價,作者也能看清讀者是否有文學水準,以及對方的評論是否有參考價值。

當然文法不好時寫出來的文亦會影響讀者,認為很突兀,但並不代表文筆不好。

文學四體主要分為小說、散文、詩詞與及劇本,是幾種常用的描述格式。
小說的最大特色是可以清楚塑造角色的個性、背景及經歷,但方式不同散文,不是由作者直指描述,而是由讀者去從過程裡面體會。
所以為什麼很多人堅持,請不要在文裡插入太多作者想法,又說描述部份應適量,否則會有將意境強加給讀者的感覺。

依據現今寫手的小說文筆,可再細分成速食、散文及小白。

速食
就是看上去用詞簡淺,以豐富的劇情性去表達,極輕描場景,單純由對話、反應及思考去表達角色的個性。
這款是現時最受讀者歡迎及理解的寫作方式,作者須將描述比例拿捏得非常準確才可達到效果,否則很可能會變成小白文,或者劇本。
例如說,某作者在文中並無直接描述過角色的感情個性,但讀者能看出他/她所喜歡的是誰,特愛哪種事物,而不需要作者去解釋。
也就是能寫出的這種文章的人,有一定的筆力。

散文
我們在讀書的時候,學校所給予的寫作題材多半以散文為主,導致在實踐想學習寫小說的初期,絕大部份人會以六成或更少的對話、描心去表達,場景描述幾乎奪去了情節在小說裡的最高地位。
至於這種手法的好與壞卻因讀者而異,有些人喜歡細膩描述,另一些人會覺得描景段落太沉悶就乾脆跳過,也就是所謂速讀。
如果想改掉這習慣,可以試試將所有非重點的場景跳過,例如說描述一間房的時候,可能裡面有電燈、衣櫃、桌子,如果物件不是特別亮眼,角色也不會去碰它的話,就乾脆跳過不把它寫出來。

小白
泛指文法連基礎都沒有達到,語不成句,上文不對下文,純寫角色對話,簡單動作,沒有善用描述。
多半都是出自作者成熟度不足,希望自己成為文中的主角,然後又怕受到抨擊,便開始用第三身去寫第一身。
這樣說可能會很難理解,若坦白點講,他們就是將第一身的「我」字,完全換成他/她,但所用的視角卻從頭到尾都只有主角,沒有充份使用第三身的技巧,亦違反了上帝視角的用意,那不如乾脆寫成第一身來得更自然。
文筆偏向純粹發揮腦袋裡的小宇宙,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只是單純將腦裡想到的說話應對寫出來,沒有劇情性可言,內文欠缺正式文句。
這種手法甚少在純原創看到,在同人耽美則泛濫成河。

再談,第一身與第三身

第一身,描述觸及範圍只有主角能看到、聽到的事,以及主角的內心想法,非主角內心的描寫成了禁忌,否則便成了主角擁有異能在讀心了。
然而主角沒有涉入的事情,亦只能說成主角聽到傳聞或被告知事情,而不能直接描述經過。
這種手法的規限十分大,很容易因為主角的位置而令讀者對情節一知半解,多半以第一身寫作的作家都會用章節轉換身份,填補第一身角度的不足,令讀者了解劇情。

第三身,俗稱上帝視角,以旁觀者的角度去將各個角色種種經歷寫出,可以隨意轉換視角去描寫心態。
大部份寫手來說,這是屬於比較容易上手的一種,上帝視角並不是完全沒有缺憾,它的缺點反而在第一身不會出現,卻對劇情影響極大。
第三身的最大缺點是劇透,作者一個失足就很容易犯下小錯,以致以後的劇情在前段曝光。
上帝視角可描的內容太廣泛,若要寫懸疑、玄幻、陰謀的時候,作者所用的是第三身,會變得很難拿捏描述段的比例。
使用第三人稱寫作時,若寫到伏筆會發覺在該伏筆的位置很突兀,因為你要隱瞞事情,不給讀者猜透,但平常卻自然描述,什麼都寫個飽,很順心很暢快,忽然減少的描述,無論對作者或讀者而言都會十分敏感,甚至會令讀者覺得文裡伏筆太多,所以建議,就算是上帝視角也不要描得太詳盡。


其實這些都是見人見智,好壞取捨都是由自己決定,就算深明上述亦不一定能夠成熟運用,很多時候仍然會犯下這些錯。
我自身就已經是一個例子,表達手法上的技巧不成熟,就算文法尚可,亦不代表能寫出撼動人心的作品。
技巧需時日改進,不要將自己迫得太緊,多看不同人寫的小說,可充實詞庫,亦可以發掘不少自己不知道的技巧。

真正的筆力高深,是指能帶動人心,且令人真正理解作者想法的文筆啊!

談小說,它是每位作者藏在心裡的夢,現實不能表達或實行的思想,其實讀者所看的一字一句都是作者精心打造,論文法、技巧我們可以無限的給予抨擊,但批評別人的夢想是十分卑劣的行為。
或者有人看完之後會覺得「幼稚」、「無聊」,那麼既然這樣覺得,仍然繼續看下去的人是不是更無聊、更幼稚?
從小說可以看出作者的個性,思想成熟的程度,卻並不能代表他們生活上的全部,有時候藏在心裡很多年的奇想,會很想找方法告訴其他人,但用嘴巴說出,會害怕遭到冷言冷語,即使這樣仍然有很多人無視自己不足的文法,作者們有勇氣去寫出來,願意承受評論。

試問身為讀者的你,有這樣的勇氣嗎?


以上內容純屬個人意見,若有誤解,歡迎糾正。

最近有段影片引起了我的注意,雖然用語比較粗俗,還望愛批評的讀者,在發評論之前看一下。
「寫小說的你們傷不起」


[ 本帖最後由 紀敏 於 2011-9-8 12: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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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陣時讀者的不為意,很可能會打擊作者的自信心,
所以作為讀者,對於新寫手、新文,應該抱有忍耐、包容,而不是一些沒意義和過激狠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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