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sweetom 於 2009-11-9 00:00 發表
果陣我地定既時候 已經講左 如果對方突然失蹤 or 決定唔打
就係對方棄權..
不過已經到今屆 守則 有無改到我就唔知咁多...
不過做版主 理應清楚比賽每一條細節... ...
原來守則那麼不為人道
那當我錯吧 我真的不清楚這條規則的細節 , 而且以我所知 Rs差不多全隊都是中學生
而且Rs的對手也要上班的吧 , 人性一點也應該"需要"休息一下
那麼 , 現在Rs組的人也去了休息準備明天要上學 , 打不到比賽已成事實
更不能強迫Rs的人再打下去 , 那唯有讓公平的評審去決定否定哪一隊(不排除雙雙否決的可能 , 我才會回那個帖)
說畢 , 看清楚利用規則的高明手法了。
而這件事 , 我只能以灰色地帶來形容 , 對了
我也只是一名中學生 , 我也該去休息了 , 要上班的中出隊 , 你們在兩場比賽之後也應該很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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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W_a 於 2009-11-9 00:1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