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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
金牌會員
原帖由 韻︱笨喵 於 2010-3-13 02:05 發表 我不須要自瀆. 笑說我還以為有公道的人存在 全是一班人蛇鼠一窩 你們有證據證明道歉又何妨?
Dplus KIA
高級會員
NowayJs
原帖由 MooNBaBY 於 2010-3-13 02:09 發表 若有足夠證據證明 , 請到 http://www.ipve.com/bbs/forumdisplay.php?fid=299 進行舉報 , 註1, 公頻謾罵需違規者的敵方舉報, 謾罵的定義為粗口, 人身攻擊, 恐嚇等. 註3. 惡意擾亂遊戲抱括買馬卡隊友 , 蓄意利用bug , 自殺供肥對面等 . (全圖也一樣) 註5. 所有舉報必須附上RP (公頻謾罵看情況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