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會員
原帖由 李安 於 2006-7-13 01:07 發表 你呢個post幾時開? 咁樣算係點?係你關post之後先做呢d咁既野? 咁點解你唔係我個post度叫我地上去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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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安 於 2006-7-13 01:08 發表 睇到閣下仲係出左幾隻字post既帳號 到底閣下係邊位?如果你可以代表全論壇講話既話 我可以單獨同你傾下
原帖由 ryusuke 於 2006-7-13 01:02 發表 這個無聊地位也想要....好笑.. 我做版主是為了我版的人服務.... 提醒大家Miss的事..... 我不覺自己比人地位高....
高級會員
原帖由 tocowham 於 2006-7-13 01:09 發表 對不起 這件事情起始人煽動人乃你們多位 所以本壇壇主擁有最後的決定否決及一切權利
原帖由 李安 於 2006-7-13 01:11 發表 如果仲係剩係想『為人民服務』 又點洗做版主呀 剩係出d有用既post就夠喇 『為人民服務』只係藉口
原帖由 憂鬱旅客 於 2006-7-13 01:13 發表 既然你話得事我聽日同你慢慢傾 我依家就去訓 聽日一定搵你傾^^
原帖由 高橋海楓 於 2006-7-13 01:10 發表 我果個帖係你地倒亂之前開既 開一個投訴帖給你們投訴那是不岩的做法?
原帖由 ryusuke 於 2006-7-13 01:15 發表 你真好笑..... 我天天Check 所有Driver...MOd ....的update.. 我自己可以改比不斷出Po新post省好多資源啦....
原帖由 高橋海楓 於 2006-7-13 01:05 發表 那你就應該先和那些倒亂的會員一起檢討一下 這樣倒亂的行為會為論壇帶來甚麼
原帖由 tocowham 於 2006-7-13 01:15 發表 抱歉 我只代表本論壇發言 管理員擁有一切最後權利
原帖由 tocowham 於 2006-7-13 01:01 發表 在沒有足夠證據下請勿加予罪名給高橋海楓
原帖由 李安 於 2006-7-13 01:16 發表 你搞清楚,係未有證據之前唔好亂話『我地』搗亂 學某人講句,你而家未有證據話我搗亂 開一個投訴帖比我地投訴? 咁點解你剩係話『同其他版主堮..
原帖由 高橋海楓 於 2006-7-13 01:15 發表 而且你們要囉返個公道 應該pm比我更高級的版主或壇主...但是做一些野蠻行為到處倒亂? 這樣要別人和你談道理?? 倒亂完再要求別人和你說道理?\ 去銀行搶完錢再要求銀行減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