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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既loser不知所謂~p.s(loser=失敗者,絕唔係玩家ac名或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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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suki 於 2010-3-13 04:13 發表


我又唔係佢. 我點知

你真搞笑

你唔問佢而問我?

a殺左b 你唔問a做乜殺b 而問b做乜俾人殺?

你唔俾扮我地團的當事人因為覺得 "內疚" 而開帖道歉?

丫,當然你不會這麼認為,

因為你不會內疚. 吵了我們團2次 仲未知 ...
哈哈~龍的傳淫做左自殺仔~你地個團名過到骨~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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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屈功又進一步昇華了

很好

同時恭喜戰神﹑血做了自殺仔
生於斯 玩於斯
香港信長冠軍級隊伍盡在V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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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 一 時 風 平 浪 靜``
退 一 步 海 闊 天 空``
不 要 太 過 火 , 只 會 換 來 悲 哀`

[ 本帖最後由 紙包蒸餾茶 於 2010-3-13 05: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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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唔係loser                 
請相信

利益申報:我係Shuai-Fu師父
最後精選神圖一幅 還望各位笑納

[ 本帖最後由 |LoSeR|Max 於 2010-3-13 06: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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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是憤慨 看不到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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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唔到...用『Loser狗』呢個名黎打區域信長~打完一場會入咩場都彈game-.-真神奇~解決方法係重新開機-_-"真係~咁岩撞左網吧系統都有既~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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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無聊才玩起來  於是越玩越悶
帖子交由版主處理

乏味的樓主  你所講既前不對後  全然來自你既誤解+扭曲
單憑給你一個論壇會員列表  你可以當係團員名單  足以見你富理性 愛思考 博學見識高
你身上已經無哂娛樂價值
輸嬴也是LoSeR-不過失敗者是為勝利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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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怕出名  豬怕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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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該各位話loser 垃圾之前
同loser 打下先
要不出黎網吧打亦可
足以證明唔駛開mh 都贏你9條街啦
又係一堆自己up完當事實既小學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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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不是應自行件拿出證據證明 " 龍的傳淫 " 是|LoSeR|的成員嗎 ?

p.s. : 這世界是用 " 無罪推定 " 來做法律基礎 , 而樓主所做的都是 " 有罪推定 " 的行為 .
都多得你 , 不知我怎麼報答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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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50# 的帖子

做咩唔回應我既問題呀?冇證據?
你口口聲聲話我地冇證據,咁你又有?
講來講去都係個樣 又話咩我地冇證據
咁你有證據就快d拎出來證實龍的傳淫係我地既人啦
廢話少講啦!有定冇大家心知肚明 我地比足面你 同你理論
係要自己落自己面~唔好唔回應 你冇證據就係到嘈嘈嘈
開post咁耐 你一直都冇比出有力證據,反指我們比唔出有力證據?
是誰造謠生事在先,自己都冇有力證據支持自己既說話就去告人?
可唔可笑d呀 小學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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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失明 我大總統都可以收工了
不正常人類研究小隊: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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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都系龍的傳淫自己講自己系loser既人
點解要由我地泥拎證據.
講法律就簡單得多啦
你地不如話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米得囉-_-
我地所講既證據你地吾信
你地所講既我地都吾信
一早講左再講落去吾會有咩結果

版主你有能力拎ip出泥何不拎出泥睇下?
宜家唯一證據就系ip
我地都無能力拎到ip
所以要麻煩版主你幫幫忙

我地行得正企得正怕咩你拎ip出泥?
版主. 仲有一個問題
請問我地曾經post左一個團mh既replay出泥
可是吾夠幾日就畀人刪左
果個團系邊個都無需多講
可是點解會有甘既情況發生呢??!^_^

再次強調! 沒有公道可言!

[ 本帖最後由 韻︱笨喵 於 2010-3-13 21: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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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雖然標明LOSER一詞並非指某團隊或會員

但回覆內容,矛頭根本就係指向LOSER 團隊

版主不會單單看標題就判斷

版主係會看回覆內容,動機

而且,看標題,的確令人聯想是討論LOSER團隊

違反版規,禁止惡意或非正面討論其他團隊

關帖處理

[ 本帖最後由 7171 於 2010-3-13 22: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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