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斷玉 於 2009-1-21 16:20 發表 
凡事要面對
以為咩都del哂就可以忘記人
只不過自欺欺人姐
情侶不成~但仍可做朋友~大有人在
點解人得你唔得?
反對
尤其是這句「情侶不成~但仍可做朋友~大有人在」
有人說過男女之間並無純友情
我說男女之間甚至沒有「分手仍是朋友」
有曾經交往就可以肯定 他/她是你的理想對象 即使是部份理想 甚至很小部份的理想
這個理想可能是不現實 但最少是假想下的理想 是上天給予心靈的一種衝動
只要曾經有所適合 一有機會 雙方必然會發生關係 那怕那關係只是近一步 抑或有沒有到達最終目標
所以我認為不斬草除根 那才算是自欺欺人
當然凡事有例外 但起碼在我所過的人生 以及所看過的人生
並沒有多少「分手仍是朋友」的例子
不過假若是點頭之交 刻意保持距離的 倒有不少
Jack, 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