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訪問
原帖由 Mamiki。 於 23/8/2011 08:03 PM 發表 個人意見。你什麽都不說趕快閉嘴比發這種帖子有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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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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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gones are bygones.
原帖由 SE7EN水 於 2011-8-23 20:02 發表 紅藍字內容非常矛盾 而且.....你並非"親手消滅",而係違規被滅
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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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原帖由 W_a 於 2011-8-23 20:04 發表 你同無賴要求找數同要求巴塞唔好做戲仲有皇馬唔好踢少林足球一樣咁難
女帝大人
禁止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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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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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元素
原帖由 T-ara♥冰 於 2011-8-23 20:02 發表 那我可以怎樣 叫管理員+番我分 再親手消滅 ?
原帖由 帥爆希希 於 23/8/2011 08:08 PM 發表 老老豆豆 我唔認為你一句對唔住 就可以免除以前你所做過的事 正如你在學校打到人地爆江 只是一聲對不起 唔可以彌補人地 你在水區所做的事 技術性回帖,引起罵戰,唔誠實等等 ED過錯你係咪改到? 你是改請用行動証明 唔 ...
原帖由 帥爆希希 於 2011-8-23 20:08 發表 老老豆豆 我唔認為你一句對唔住 就可以免除以前你所做過的事 正如你在學校打到人地爆江 只是一聲對不起 唔可以彌補人地 你在水區所做的事 技術性回帖,引起罵戰,唔誠實等等 ED過錯你係咪改到? 你是改請用行動証明 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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