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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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要懂得放手,生活都開心d ... ...
原帖由 神中龍Jack 於 2009-1-19 02:13 發表 過份 我都認真- - 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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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神中龍Jack 於 2009-1-19 02:27 發表 - -你竟然認為我COPY返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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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河明人 於 2009-1-20 22:36 發表 其實,既然已經分左手,就好應該放開懷抱,人地都講到明曬,點解你仲要打比人呢?我明白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得到,但我建議你先把手機號碼刪了,把msn名刪了,把她的禮物都放左一個不起眼的地方,直到真真正正放手為止,不然你這樣只會令她 ...
原帖由 腦殘小拉拉 於 2009-1-20 22:43 發表 睇你咁講就知你係一個好有經驗既人A_A
原帖由 神中龍Jack 於 2009-1-20 22:06 發表 肥佬 駁打-.-" 注明 原創 姐係到依家你都係覺得我作出來= =?
原帖由 斷玉 於 2009-1-21 16:20 發表 凡事要面對 以為咩都del哂就可以忘記人 只不過自欺欺人姐 情侶不成~但仍可做朋友~大有人在 點解人得你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