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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mph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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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衝
原帖由 皇者【神】 於 2007-4-8 15:03 發表 首先他蝕了18元是成本價 再蝕了100元是各街坊換零錢的!! 再蝕了79元是找回那個騙子的 18+100+79=197元
原帖由 鬼星_R 於 2007-4-8 17:38 發表 好似好岩咁Wo
原帖由 天劍.心眼 於 2007-4-8 17:30 發表 我有第二個answer 第一: "買入貨品 " -18 第二: "年輕人掏出100元要買這件禮物,王老闆用這100元(假)向街坊換了100元的零錢(真)" +100 第二: "找給年輕人79元" -79 第三: "王老闆無奈還了街坊100元" -100 ...
原帖由 kaka123 於 2007-4-8 18:10 發表 上面你諗太多啦....21$又唔係一定有
原帖由 鬼星_R 於 2007-4-8 18:23 發表 你講到好似好嚴重咁-0- 我仲諗住完左呢條再post多條難d架比大家用用腦
FATMAN
超級版主
做人要懂得放手,生活都開心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