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訪問
原帖由 我要殺人 於 2011-6-11 19:35 發表 明明開始論點是不能因為自己不知道而不負責任 點知2,3論據係論證某人可以為某事採取某種措施,但我找不到相關人員透露此論點 而我亦不認為相關人員有改論點 另外(與148#無關) 係你喇,沒得走ga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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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atkirani 於 2011-6-11 12:32 發表 虛擬形象果度, 人地買左之後可以禁贈送送比你。 咁你收左之後丟棄既話會比番件野本身價錢既40%比你。 姐係人地比400蚊既野你你丟棄左就可拎到160蚊。 Then可以開戶, 再過番65*N既錢比你買番D積分=K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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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鼻屎獸 於 2011-6-11 19:43 發表 高手 即佢所證明的野同之前無關連 ~ 前文後理不通? 唔知可否咁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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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要殺人 於 2011-6-11 19:48 發表 言重,略懂皮毛,正確與否有待評估.............. 我就認為不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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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鼻屎獸 於 2011-6-11 18:44 發表 你果個最多叫比喻or假設 唔係"比喻論證" 而下面果度我睇唔到"舉例論證" 另外 如果要話係引用論證都有d勉強 因為引用論證通常係引用名人or權威人事的話 所以我覺得只係普通o既"引用"並唔係"引用論證" 參考 http:// ...
原帖由 萬般的蠢事 於 2011-6-11 19:56 發表 無錯,引用論證係引用名人的說話來支持自己的論點
原帖由 ╭Mazda◆瓏 於 2011-6-11 20:04 發表 中文神手@_@
李白
團隊隊長
ig:Leepakkkk
原帖由 -YiN. 於 2011-6-11 23:30 發表 幾多lv嫁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