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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那星.....堅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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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星.....堅躁...

上個禮拜左右申請左個網既AC 跟住想登入返個YAHOO拎認證信.
點知一入~你的密碼錯誤

然後SEND電郵卑自己 收唔到YAHOO封密碼確認信

好彩申請個AC 果陣用左三個電郵登記.對方冇修改到.

成功寄左更改密碼信卑自己~跟住改返個密碼刪左條友個E-MAIL廢事佢又改到...

點知尋日收到YAHOO一封四百幾蚊既帳單..先至知個拍賣卑人盜用左黎賣野..堅躁...

各位都睇實D你地D AC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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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香,好彩我無事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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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衹買嘢冇賣嘢唔知有冇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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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個人私隱
人最緊要夠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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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呢個世界有D咁衰既人架...

我死都唔會卑果四百幾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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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得去yahoo 度投訴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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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果d錢唔比都好似得@_@
me好似有隻ac差yahoo十幾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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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係要去七仔比咗錢先可登嗎??? 唔知係買點仲買分果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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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奈々 於 3-6-2010 10:12 AM 發表
有無得去yahoo 度投訴之類???
send左投訴信.等緊回覆


已確認搞事人士MSN為
hello23231@hotmail、com

[ 本帖最後由 紀敏 於 2010-6-3 15: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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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可以報警,係刑事罪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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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死肥老蕭 於 2010-6-3 15:36 發表
其實你可以報警,係刑事罪黎...
http://www.hklii.org/hk/legis/cord/200/s161.html


刑事罪行條例 - SECT 161

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1) 任何人有下述意圖或 目的 而取用電腦─

   (a)  意圖犯罪(不論是在 取用電腦的 同時或 在 日後任何時間);

   (b)  不誠實地意圖欺騙(不論是在 取用電腦的 同時或 在 日後任何時間);

   (c)  目的 在 於使其本人或 他人不誠實地獲益(不論是在 取用電腦的 同時或 在 日後任何時間); 或

  (d)  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不論是在 取用電腦的 同時或 在 日後任何時間), 即屬犯罪,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監禁5年。


(2) 就第(1)款而言,

“獲益”(gain) 及“損失”(loss) 的 適用範圍須解釋作不單擴及金錢或 其他財產上的 獲益或 損失,
亦擴及屬 暫時性或 永久性的 任何該等獲益或 損失; 而且─

   (a)

“獲益”(gain) 包括保有已有之物的 獲益, 以及取得未有之物的 獲益; 及

   (b)

“損失”(loss) 包括沒有取得可得之物的 損失, 以及失去已有之物的 損失。 (由1993年第23號第5條增補)
      

“獲益”(gain) 及“損失”(l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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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死肥老蕭 於 3-6-2010 03:36 PM 發表
其實你可以報警,係刑事罪黎...
如果YAHOO再唔覆我我就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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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咪打MSN 比佢囉,話佢唔攪返掂佢就報警囉...

你都有佢M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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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死肥老蕭 於 3-6-2010 04:12 PM 發表
你咪打MSN 比佢囉,話佢唔攪返掂佢就報警囉...

你都有佢MSN...
咁咪即係恐嚇.唔洗理啦.已經頂唔順send左email去報警= =



多謝你聯絡香港警隊,我們會儘快處理你的來件。如有需要,我們會再聯絡你。
      此致
      警務處處長
      (電子警察中心 代行)

[ 本帖最後由 紀敏 於 2010-6-3 16: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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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紀敏 於 2010-6-3 16:17 發表

咁咪即係恐嚇.唔洗理啦.已經頂唔順send左email去報警= =



多謝你聯絡香港警隊,我們會儘快處理你的來件。如有需要,我們會再聯絡你。
      此致
      警務處處長
      (電子警察中心 代行) ...
你慢慢等番一年半載可能佢會處理你單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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