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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關於 未滿7年拎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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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已死。  完   

完全想像唔到   比佢搶埋公屋  到時會點  

不過個人認為 姓何果個 係比人利用    真係操縱佢既  另有其人

[ 本帖最後由 秒﹏晨 於 2013-12-18 22:22 編輯 ]
有冇人可以收我入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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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秒﹏晨 於 2013-12-18 22:18 發表
香港已死。  完   

完全想像唔到   比佢搶埋公屋  到時會點  

不過個人認為 姓何果個 係比人利用    真係操縱佢既  另有其人
你唔係想講係公民黨係響後面操縱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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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深紅血狐 於 2013-12-18 19:52 發表
真心為交稅個D人可憐  交錢比政府 但結果政府用左甘多無需要錢係個D人到
同政府收左D錢倒曬洛海有咩分別?
我地交稅可以養到13億人口...真係破晒健力士世界紀錄

真係年年交稅..交黎養懶人都算..依家搞到咁...

公屋...綜援..雖然唔關我事..不過我覺得香港真係遲早玩完
基本綜緩金 :
成人1,890 x2 =3780
兒童2,275x2 =4550
共 8330
8330x13 = 108290 (出雙 糧)
永久市民派6000(其中1 人是新移民): 共 12000 ...
租金津貼: 4人每月最高金額 3,545 元
2000 元租金津貼(關愛基 金)
3545 x12 +2000 = 44540
免水費: 約200 x12 = 2400
書薄津貼: 約2500 x2 = 5000
校服津貼: 約500 x2 = 1000
眼鏡津貼: 約500 x2 = 1000
學生車船津貼: 約400 x2 x12 = 9600
1000 開學津貼x2 = 2000
400 課外活動資助x2= 800
1300 上網津貼
2000 電費津貼
2000 元雜費津貼(關愛基 金)
3000 元境外遊學資助(關愛基金)x2 = 6000
250 元午膳津貼(關愛基金) 250x2 x12 = 6000
每月2500 元學前訓練津貼(關愛基金)
2500 x2 x12 = 60000
食物銀行及免費醫療(未 計)
全年總計 : 108290+12000+44540+2400+5000+1
000+1000+9600+2000+800+1300+20
00+2000+6000+6000+60000 = 263,930 綜援家庭平均 月入 263930/12 = 21994.16


笑左...基本上 返工重低工資過拎綜援...重有時間玩..呢個係2011年...2013年應該重多D

[ 本帖最後由 bmbm0606 於 2013-12-19 00: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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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8# 的帖子

基本綜緩金 :
成人1,890 x2 =3780
點解會 x 2 ? 而且 1890 喱個數都錯左

其實關鍵係 D 法官破壞左香港既防御法律

[ 本帖最後由 abc3384 於 2013-12-19 14: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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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7# 的帖子

但係真係有d諗唔通  有咩目的  引起左公憤  對佢地一d好處都冇
有冇人可以收我入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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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bc3384 於 2013-12-19 14:13 發表
基本綜緩金 :
成人1,890 x2 =3780
點解會 x 2 ? 而且 1890 喱個數都錯左

其實關鍵係 D 法官破壞左香港既防御法律
4人家庭 爸媽仔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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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mbm0606 於 19/12/2013 17:08 發表

4人家庭 爸媽仔囡
合资格成人每月2070 , 唔係1890 丫
x 2 = 4140
仲有 6000 喱個數唔應該計入四人家庭每月可以获得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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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傑:終審庭沒有錯,錯在「基本法」
終審庭五大法官,依照「基本法」第二十四條「香港居民指香港的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居民」應用於第三十六條,判處未滿七年的新移民有權申領綜援。

這一次是條文清楚,只是「基本法」草委當年起草到第三十六條時,忘記了第二十四條冩過了什麼。

基本法的「草委」,名副其實,是「草率」之草。冩出一部小學生習作,「差不多先生」自埋地雷,自我引爆,與人無尤。
因此,這一次,問題不是釋法,也不必釋法,而是修改基本法:廿四條與卅六條,任修其一。
現在香港有一股勢力想借刀殺人,挑動民粹衝擊司法,尤其是富有邏輯訓練的普通法大法官。
終審庭沒有錯,錯在「基本法」。「基本法」不是可蘭經,要求修改基本法,填補草率粗糙的各處漏洞,是唯一的方法。香港人切不可上當。
有朋自遠方來,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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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唔係好同意樓主既睇法
第1 住7年先可以拎綜援係04年之後 但係佢03年已經黎香港 而且早而上訴 何況佢真係1d有需要既人 我地係唔可以完全呃殺1d真係無經濟能力既人 唔通真係等佢地訓街咩 而宏觀d黎睇 間接吸引到更多人來港 可以提升香港生產力 解決人口老化問題 而且1d數族裔只佔香港人口1.2%加得幾多 何況大部份內地人黎得香港都係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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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1FD 於 2013-12-19 19:24 發表
其實我唔係好同意樓主既睇法
第1 住7年先可以拎綜援係04年之後 但係佢03年已經黎香港 而且早而上訴 何況佢真係1d有需要既人 我地係唔可以完全呃殺1d真係無經濟能力既人 唔通真係等佢地訓街咩 而宏觀d黎睇 間接吸引到 ...
問題係佢地有錢都去拎綜援 錢唔會有人鹽多 大把有錢人拎綜援


條友佢大陸有樓 2個仔女都有工作能力 拎乜鬼綜援???


我都可以同我阿爸阿媽講 晒d錢我之後拎綜援


但係我對唔住我個良心 所以絕對唔會咁做

生產力何在?

吸引更多人黎香港? 乜依家香港唔夠多人??

你試下你去其他國家 會唔會每個月比錢你呢個新移民

依家d綜援家庭d仔女其實有能力做暑期工/兼職/長工

但因為個父母唔比 因為會影響綜援金問題
無左綜援佢地就要交租交好多費
返左工重少左錢 重要用精力返工 所以綜援家庭既子女都好後先工作 生產力比起無拎綜援低收入人士 既子女低

所以綜援呢個機制係好有問題 有長拎

外國有綜援 但係只會最好拎2-3年

唔會長期救制

我家無拎綜援 但比起拎綜援人士更窮 更不健康



非綜援人士把大部份精力去返工 綜援人士就在家中花生打機






我認為無左綜援呢個機制 對香港百利而無一害






改成其他褔利



[ 本帖最後由 bmbm0606 於 2013-12-20 11: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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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加唔係錢唔錢問題 佢係真係黎港第2日先生去世 外國有戈D失業金 咪又係個個唔做野等政府養 同埋個女人係04年到衣加日日做好多工都唔夠用先拎綜援 何況04年之前都係1年就可以拎 戈陣都無濫用問題 同埋衣加改番1年制 都要過番357年睇番數據先可以話內地人會係咁拎綜援架 1日無數字上的支持 我地都唔可以咁話人濫用綜援 何況97年單案係人大釋法 金次更本就無 2者性質不同 金次完全係政府的決定 香港有既係三權分立 唔通戈D法官會因為我地反對而特登唔批?咁同中國有咩分別 情理上我地係應該尊重政府既決定 1日未拎出數字出黎反映內地人係咁拎 我地都唔可以話佢咁做 呢D係無罪否定 定係你本身對內地人有偏見? 引用番你戈句內地人明明有樓都係香港拎錢 但係你要記住 大前提係所有係香港住滿1年既人 但係內地人只係其中一部份 所以未必一定係內地人先會黎拎囉 我地應該把焦點放番係所以係香港住左1年既人

另外回應番生產力何在 內地人係貪香港福利先會黎番香港定居 同埋香港幾年前已經有吸引人材計畫去吸引人材 而且佢地拎左綜援後生活 讀書上會得到改善 令到自己知識更加多 令到自己有上流機會 佢地係香港定居讀書 讀完出黎係張D知識回饋番社會 好似施永青咁 未又係內地洛黎 到衣加幾有成就 放寬綜援社會成本固然係大 但係長遠黎講我認為有助提升香港競爭力

[ 本帖最後由 1FD 於 2013-12-20 13: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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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1FD 於 2013-12-20 13:24 發表
衣加唔係錢唔錢問題 佢係真係黎港第2日先生去世 外國有戈D失業金 咪又係個個唔做野等政府養 同埋個女人係04年到衣加日日做好多工都唔夠用先拎綜援 何況04年之前都係1年就可以拎 戈陣都無濫用問題 同

埋衣加改番1年制  ...



你講既野係過於理想化..

你所回應番生產力的問題,呢個就係綜援機制所帶來既回報,可惜現實同理想係相差太遠,雖然有個別成功例子,但好多都係最後與上一代一樣拎綜援。

不過確實呢班綜援人士如果無左綜援金係香港係好難快樂咁生活。

我係想講假如一年拎得綜援,會間接鼓吹D人去拎綜援,因為人人都拎,自己唔拎好似好唔抵(中國人心態)

大把有錢人昆綜援,新聞大把..

04年同13年 內地人黎香港既人數相差幾多? 你知唔知????

唔好成日拎書本既知識黎理想化現實

每年D財政方案就係比雙糧D綜援...但真係窮既人但係有骨氣既人係唔拎綜援就無幫助,根本係鼓吹D人拎綜援,唔返工

政府養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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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年年幾百億貯後備 同埋咩叫做窮 已經有入息中位數 而有無能力去工作 呢d主覲感覺 同埋香港唔係得綜援 有食物銀行戈d 老實講 有時唔係d內地人唔想做野 係我地香港人張d內地人標籤左 個個都唔肯請內地人 你地內地人洛黎唔做野 咁就算肯做 做得d咩 如果我係戈d人有得唔拎我都唔拎啦 同埋係衣加d人心態唔好 同心理學古典制約黎講 S>R 內地人>就一定差 CR>CS CR 1d真正有需要既內地人 CS 因為佢係內地人所以差 姐係我認為煩事都有好壞 我地應該抱著持平既態度黎睇囉

同埋你話04同13差幾多 咁你又知出左1年政策後有幾多內地人黎拎 當中又有幾多真係需要? 何必為左d小事而搞到社會分化呢 何況金次係照基本法判 好似97年雙非案咁 都搞到成10幾年先有問題啦 何況金次只係岩岩出 同埋出事政府實會出番d政策架

各家自掃門前雪 莫管他人瓦上霜 自己都搞唔點 何來管社會 談政治 做人安份守己咪好 出咩政策都反對 到頭來唔開心咪自己 就算政府無錢 都會有方法自己搞點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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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1FD 於 2013-12-20 14:50 發表
政府年年幾百億貯後備 同埋咩叫做窮 已經有入息中位數 而有無能力去工作 呢d主覲感覺 同埋香港唔係得綜援 有食物銀行戈d 老實講 有時唔係d內地人唔想做野 係我地香港人張d內地人標籤左 個個都唔肯請內地人 你地內地人洛黎唔做野 咁就算肯做 做得d咩 如果我係戈d人有得唔拎我都唔拎啦 同埋係衣加d人心態唔好 同心理學古典制約黎講 S>R 內地人>就一定差 CR>CS CR 1d真正有需要既內地人 CS 因為佢係內地人所以差 姐係我認為煩事都有好壞 我地應該抱著持平既態度黎睇囉
呢啲係你一廂情願既睇法... 同埋依家唔係 "政策" 問題, 而你講咩綜援比內地人既好處, 根本都唔係重點
首先終院既judgement係正確而無奈, 文字上呢個結果係合理. 錯既係政府點解立法時無小心用字

紅字果句你你講到身同感受咁, 你又知唔知上訴果個又係個咩人?
果位上訴人係大陸有兩層樓又有兩個做緊野既仔, 53歲果陣黎香港嫁一個7x歲既阿伯然後以 "家庭團聚"為理由來港, 家下仲覺得福利仲未夠要拎埋綜援, 佢唔係你所講既 "有得唔拎我都唔拎", 而係"有得拎做咩唔拎"
老實講, 53歲嫁阿伯, 唔好同我講咩愛情無分年齡, 呢啲唔係叫呃福利呃居留權既話, 叫乜野

當然有啲人話咩更加多人來港等等其實都係唔現實, 來港人數一早有限, 唔會因為咁而多左人黎香港
我地著眼點係政府根本無本土意識, 係對呢啲社會福利上防範不足, 成為他人來港的目的
今時今日, 仲會有幾多人會發昔日既 "獅子山夢", 來港努力尋找機會?

更嚴重既係, 呢單野將會更加分裂新舊兩種香港人, 依家放眼所見成個網路都係"憤內"情緒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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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蛋港人千其唔好以為大陸哩可以拎綜援 我地就以為無事 有錢 有工作能力都可以拎

如果被查起上黎 蛋港人是很容易就被告呃綜援而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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