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keaa.edu.hk/tc/HKDSE/admin/exam_reg_fee/exam_registration/private_candidates/
自修生 - 報考資格
(1) 但凡符合下列條件中其中一項者,均可以自修生身分報考2015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a) 曾應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相等考試,或
(b) 以2015年1月1日計算,已足十九歲,或
(c) 非修讀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課程,但於2014/2015年已修畢或正在修讀等同中六之課程。
(2) 具備其他資格或情況特殊之人士如擬報考丙類科目 (其他語言 - 2014年11月) 考試,必須於2014年7月11日或之前向考評局秘書長書面申請,考評局將按個別情況予以考慮。
(3) 自修生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方可報考需要實驗室或工場設備之科目:若考生能證明以往曾應考該科目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在相等之公開考試中應考該科目(然該條款並不適用於設計與應用科技科)。
(4) 自修生無需參與其報考科目之校本評核部分,全科只計算公開考試成績。至於視覺藝術科之校本評核部分佔總科目成績的百分之五十,自修生須呈交作品集,以代替校本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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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TaR小夏娜 於 2014-7-11 02:0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