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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ξ死神ψ同我死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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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無言
1月既post...可以比你由6月推番上黎
為何你呃得這麼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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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零 於 2007-6-9 00:58 發表
............十分無言
1月既post...可以比你由6月推番上黎
為何你呃得這麼帥
= ="請看我樓上那位...他是跟我同一天回覆的
anyway..a_a謝謝你的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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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9 00:28 發表
已和樓主玩了2場,給了十足機會,認為閣下技術不足,

於是與場主達成共識在第3場開始前踢閣下,因此懷恨在心,以此誹謗,實非君子所為。


若果閣下在24小時內不作出修改,本人會作出進一步行動。


回覆中的「閣下」是指在下?

在下要修改甚麼..
輸嬴也是LoSeR-不過失敗者是為勝利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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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舊既post都記仇 洗唔洗丫 死神 廣真話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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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08 SmileBoy 的帖子

當然是指樓主。

引用閣下的回復旨在增強說服力而已。

在下從未提出過你的技術不足,也未曾踢過你吧?


p.s. 為何香港的朋友們總喜愛一些無理據的誹謗?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9 03: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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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96 鼠滑 的帖子

你個炸彈開了真的會爆喔...
真夠火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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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9 01:32 發表
當然是指樓主。

引用閣下的回復旨在增強說服力而已。

在下從未提出過你的技術不足,也未曾踢過你吧?

p.s. 為何香港的朋友們總喜愛一些無理據的誹謗? ...
你知唔知咩叫誹謗
你雖然知道誹謗既定義 但係你分唔清邊d係誹謗
邊d係評價,唔該讀多兩年書先黎學人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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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13 hazlt 的帖子

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在香港的法律層面上就是叫做「誹謗」。

1. 樓主寫的是虛構。 2. 樓主寫的破壞本人聲譽。 3. 樓主寫的已讓第三者知道。

這三點足已構成誹謗罪。

在此重申:請樓主修改閣下帖子,否則本人不排除會作出進一步行動。


[ 本帖最後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9 11: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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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14 締ξ死神ψ 的帖子

你說真話 還是他說真話? 尼個系一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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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左之後  我啞左......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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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9 11:37 發表
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在香港的法律層面上就是叫做「誹謗」。

1. 樓主寫的是虛構。 2. 樓主寫的破壞本人聲譽。 3. 樓主寫的已讓第三者知道。

這三點足已構成誹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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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d野嘈黎都無謂
玩信長一定會有呢d人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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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炸彈啟動了
刪了刪了   
         
                   別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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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19 鼠滑 的帖子

討厭你    討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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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9 00:28 發表
若果是無理據的謾罵或諷刺,

或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在香講的法律層面上就是叫做「誹謗」,即閣下已觸犯香港刑事法例。已和樓主玩了2場,給了十足機會,認為閣下技術不足,
...
你都足夠成為誹謗啵..

技術不足 由你決定? 你係大法官? 你已經犯下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原因 : 你係呢個post 已經有幾次話樓主 技術不足 証明你 散佈虛構的事實 )

你更加破壞樓主聲譽 令到各位都覺得佢係一個技術不足既人 .. 而下次有人見到佢都會踢佢 令到佢心理上面受傷害 咁又點算?
心靈受傷害 你好大濟嫁 就算係間接..
即閣下已觸犯香港刑事法例

仲有 你更加一直冇回應過 你為何鬧人垃圾果d野 .. 難道你很強 你有資格鬧人垃圾? vLan 高手眾多..叫鬧人垃圾既 我相信 大把人會話(另一個) 心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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