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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mileBoy 於 2007-1-29 21:48 發表 聽聞 佢有點嘴炮 但從過去同佢玩既約.. 4場左右 就無對我/其他人惡言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6-9 00:28 發表 若果是無理據的謾罵或諷刺, 或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在香講的法律層面上就是叫做「誹謗」,即閣下已觸犯香港刑事法例。已和樓主玩了2場,給了十足機會,認為閣下技術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