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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珍珠。奶茶 於 2013-4-6 23:27 發表 2. 禁止對管理員及版主作出侮辱性字眼,輕則清零,重則禁言或ban ip, 如果涉恐嚇字句,可能報警處理。 我反對e條只保護管理員及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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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史艷文 於 6-4-2013 23:24 發表 YqYDU_wSwl8 我好好揪的 你地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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