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上路
原帖由 SteveNash. 於 2012-1-15 19:18 發表 如果你同伴肯出黎道歉 我可以唔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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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teveNash. 於 2012-1-15 19:42 發表 只係想提醒你係網絡上面串還串 講錯野要付出代價 今次我放過你 唔代表下一個人會放過 下次唔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