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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學生哥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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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帥帥羊 於 2009-7-1 16:12 發表
根據《世界人權宣言》之延伸,所有學校不得「強迫」學生「刷黑板」、「開電腦」或任何「雜活」
;也不能「罰企」、「罰留堂」或牽涉任何「非法定」在學要求或在學時間之「佔用」。
根據教育局所最新頒布的《教師守則》 ...
有時學生是自願的。不過,你的資訊內容可保障任何學生,包括壞學生;也限制了教師之權力,包括喜歡體罰學生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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