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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小提示:本場現已正式加入黑名單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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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世 於 2010-8-26 18:14 發表

閱讀權限10 在線時間4 小時 註冊時間2010-8-22 最後登錄2010-8-26 Sor
我對某一些人有些偏見(但不是歧視)
唔該. 呢到係比人發表討論 而唔係比人建立黑名單既地方

就算是
請樓主先 反思一下 你是不是絕對完美? ...
同意第2句,樓主的黑名單放在心內就好了

樓主你公佈人名稱前想一想他有沒有苦衷,小朋友被媽媽叫不可以玩,就給你說成十惡不赦,他想的嗎?在客觀的方法看事情比較好。

就算,他真的是有心走場,你放他的名字上來有意思嗎?很多人會上論壇嗎?放他名字上來他就不會走場了嗎?




另外沒有人是絕對完全的

發問前想清楚說話有沒有意思。

[ 本帖最後由 24521000 於 2010-8-26 18: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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