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可以話你講d野唔係完全可信,如下:
你係我個團版度呃post喎,我團d野你理你做咩,你呢d叫多事,仲同我開版規,你有問過我咩?
我都係支持你姐 我開咁多果個POST幫你地 你唔係都de左呀 咁你又有冇問過我呀.. 我ED叫做多事 咁係綜合版區開POST果個D人又係唔係多事 果POST又唔係佢地 又要開POST 咁姐係全部玩VLAN的人都好多事嫁LA 咁你又係我果個版區到開POST 咁你E+又係唔係叫做多事 我D團員有事 你又話佢 8掛佬
件事好明顯係你冇尊重過人,咁你叫人點尊重你?
我幾時冇尊重過你呀 我冇尊重你 我一早就唱通街LA 仲有你講比我知尊重的定義係咩 點先係尊重你 點先係唔尊重你
我係你地果POST開POST 你DE曬去 你又係唔係冇尊重我呀..
你知唔知你咁講,有可能構成恐嚇罪架?
我咁樣講就係恐嚇罪咁你去做大侓帥LA
香港法例第200章第24條 - 刑事恐嚇:
刑事恐嚇罪在《刑事罪行條例》的定義是:
任何人威脅其他人:
(a)會使該其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或
(b)會使第三者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或使任何死者的名譽或遺產遭受損害;或
(c)會作出任何違法作為;
而在任何上述情況下意圖
(i)使受威脅者或他人受驚;或
(ii)導緻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作出他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或
(iii)導緻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不作出他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
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處監禁 5 年。
當然你係細路唔洗坐監
[ 本帖最後由 愛影。揚仔 於 2009-9-19 18:3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