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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係平帝 大家小心WHY SO , 682 和 GAGA 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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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為證 平帝於遊戲內恐嚇罪名成立

恐嚇該場主說:

你得罪我?!我炸你SER! 要搵駭客程式香港網冇 大陸網幾百個!

引用:
原帖由 tom1314 於 2009-6-6 08:32 PM 發表
連洛晴都要爆粗串你....
遊戲內發表個人感想與版主身份無關

[ 本帖最後由 洛晴 於 2009-6-6 21: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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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aspar0322 於 2009-6-6 09:12 PM 發表
好馬不吃回頭草,對唔住,你對你...冇感覺~
你地2個恩恩愛愛留返嚮MSN講= =...我相信好多單身人士唔希望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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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olympic20091 於 2009-6-6 10:03 PM 發表
我不夠16歲又怎喔
射彊屍小朋友都可玩的

WHY SO 裝大人  682的同黨 怪不得一起狼狽為奸
我相信如果在682發帖後

你沒有作出以下行為的話 大家都會相當同情你
因為682所貼的短片當中.清楚地顯示 你只是發表出自己對gaga的意見
然後你就被耍了  還要被全場19個人嘲笑

1.到01區各場內不停誣蔑682(俗稱唱衰人地)
2.於682場內 不停講64 國民黨 及 恐嚇會炸ser 及
3.連續 2小時不停以所謂"道理"教訓別人
4.這邊廂說:[ 你得罪我?!我炸你ser呀話你知! 搵駭客程式香港網冇!大陸網幾百個都有呀小朋友]<---這是恐嚇喔..刑事罪
另一邊廂說:[呢個係虛擬世界!我冇必要為左呢d野去做犯法野!]<--自打嘴巴...

我相信如果你沒做過以上行為的話也許真的會有人願意站出來替你說好說話

以上內容以個人立場發表

以下是以版主身份

希望樓主明白 這裡禁止的人身攻擊
不是指在遊戲裡面.你們在遊戲裡面要怎樣罵戰跟我沒關係.
但只要在本區帖子裡 任何人發出任何人身攻擊成份.都會被扣分

本人承認對你於遊戲內的行為感到反感
但並不會因此而對你作出不公平對待
麻煩你看清楚另一邊的公告
http://www.ipve.com/bbs/viewthread.php?tid=135724&extra=page%3D1

我六月四號才發出這個公告現在還在本區版第1頁當中
內容已經清楚提及.人身攻擊 髒話成份是本區無法容忍的事情.

原本打算初犯輕判-2金錢
結果你自己重新把違規內容貼上
唯有重判 希望樓主尊重自己尊重別人.請勿再以身試法
如果再作出違規行為.可能會被禁止訪問 多謝合作

[ 本帖最後由 洛晴 於 2009-6-6 22: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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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俊× 於 2009-6-7 08:51 PM 發表
成日都有咁無謂既罵戰~__~!!
一隻手掌拍唔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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