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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招私補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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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瘡肥婆要唔要先 ?

BTW, 已經可以去平機會告樓主性別歧視

[ 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5 05: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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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野小孩 於 2014-7-5 14:35 發表
出錢者可有其要求,既然無負面成份,不會構成歧視。
要求係可以, 如學歷, 經驗 (工作需要)
但絕不能有 唔請男性/女性之類, 18以下/30以下等等

你自己私下選擇是沒問題, 但客觀講, 無任何一間公司/機構指明唔要女/男, 幾歲以上/幾歲以下

你自己睇JOBSDB, recruit, 勞工處 增賡見聞下,
我睇左幾十頁都無人話 唔請男/女, 唔請幾歲以上/以下
因為一定會被告歧視

[ 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5 16: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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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MboBB 於 2014-7-5 12:55 發表
我發覺你開親口都係炮人
好似成個世界得罪你咁
原來咁都叫砲人(?)
如果咁樣可以「炮」親你,
可以講聲對唔住
不過連少少既批評都接受唔到,
你遲D踏入社會條路都幾難行

[ 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5 16: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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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野小孩 於 2014-7-5 17:11 發表


事實上,根據政府的說法,即使只是一個「想法」,或你所謂的「私下選擇」,只要結果觸法,同樣構成歧視。

所以,似乎要增廣見聞的人是你而不是我。 ...
想法當然可以視為歧視, 但只是想法, 不是行動, 別人很單單用「想法」而告是否歧視, 「別人的想法」很難作為一種証據來告一位/一個團體是否歧視, 最後當然是不了了之, 是灰色地帶, 但別人都唔會知你是否真正歧視.

但是我說的是樓主的行動, 如報紙的刊登了不請男/女, 幾歲以上/以下, 動作/文字上已包含性別歧視, 因為別人可以用文字為根據來有跡可尋地告你是否歧視, 好多時都會定到罪, 所以絕大部份既機構對於這樣都會小心行事.


99% 機構/ 公司都會選擇自己想要的人, 當中一定帶有歧視,
唔通傷殘都請?, 有後生唔請, 請老人家?
問題在於 點樣利用小智慧令人唔會比人告歧視


你要知道 我想講既唔係有沒有歧視這個問題
而係 咩行為 會比人告, 咩行為唔會比人告,
而樓主咁樣打字, 有被人告的可能,
看來你方向錯了.

你可以慢慢參考其他公司聘請員工的重要字眼,
對你百利已無一害, OR 你根本無見過工
引用:
原帖由 野小孩 於 2014-7-5 17:06 發表


所以,不要再用「見識小」批評我
你當然不是見識小, 而是見識少

[ 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5 19: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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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野小孩 於 2014-7-5 20:00 發表


被你抓了痛腳~

我只是想證明給你知道,樓主的行為沒有根本上的錯誤,行為沒有干涉到歧視條例。

公司如何請人,張貼什麼紙眼,無法論證樓主的行為有沒有錯誤,即使你能夠舉出實例也沒有確實的意義。

另外,略有見識的人都知道,公司是有權不僱用老人和大肚婆,因為這個行為並不在歧視條例中。相反,解僱老人和大肚婆才算觸法。

明顯地可以看見,性別歧視條例在工作上的應用,不在於請人方面,而是與員工之間的關系保障。
首先, 你唔知, 唔代表無,
第480章 《性別歧視條例》   第11條 對申請人及僱員的歧視  (1)        任何人如就他在香港的機構所作的僱用,在以下方面或藉以下做法歧視一名女性,即屬違法─
    (a)        在他為決定誰應獲提供該項僱用而作出的安排上;
    (b)        在他向她提出該項僱用的條款上;或
    (c)        拒絕向她提供或故意不向她提供該項僱用。

催主應就僱傭範疇內的各個環節,包括招聘、晉升、調職、培訓、解僱、裁員,以及僱傭條款及條件方面,採用一套劃一的甄選和評核準則,不應考慮或提及性傾向;

另外, 請不要一口咬定什麼是老人
我指的老人是50歲以上的年紀較老的員工, 請50歲都算觸法?

最後, 請你多點留意身邊的小事物來獨立分析每一樣事物
你唔知, 唔代表無,
睇黎你對歧視問題相當有興趣, 但欠缺知識.

歡迎你睇哂第480章 《性別歧視條例》91條 + 8個附表之後
再用理論之餘 加實例黎校正我.

還有, 你用 「明顯地可以看見」, 請你給予明確數據及解釋多大程度上明顯地可以看見?

[ 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5 20: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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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lungly 於 2014-7-5 20:20 發表


首先, 你唔知, 唔代表無,
第480章 《性別歧視條例》   第11條 對申請人及僱員的歧視  (1)        任何人如就他在香港的機構所作的僱用,在以下方面或藉以下做法歧視一名女性,即屬違法─
(a)        在他為決定誰應獲 ...
因為基於這個原因和法例,
勞工處, JOBSDB等等招聘網頁,
睇左約十頁,
催主都不會照明道姓說 不請男 / 女, 什麼年齡限制
這就是我最後的真實例子來引證我的文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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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oMboBB 於 2014-7-6 08:48 發表
我唔明點解好地地開個貼要比人批評
第一佢冇得罪你
第二佢請人可以選擇條件,不過未至於歧視
同埋比你抱住D咁既態度出黎社會,都唔方行得遠
首先, 我本身第一句係講笑話肥婆要唔要先,

之後為樓主著想, 提醒有機會比人話歧視小心一點

輕鬆講笑, 換黎好心做壞事, 仲比你批評, 我先係受害者

第二, 歧唔歧視, 兩睇, 我覺得有, 你覺得無, 講完無結果, 至少我收左口, 但你依然追擊我?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所有問題都有無數個答案,

視乎每個人既諗既方向, 中史科 / 通識科所有開放題都是這樣

另外, 憑我自己日常觀察 / 普通常識

加我通識主修歧視問題既經驗

至少我有信心並堅決企穩自己既立場認為係有歧視成份,

其實我都歡迎你用道理來說服我

第三,  

我想問我呢D咩態度 ? 好心既態度唔「方」行得遠係點 ?

我有自己中等收入既穩定工作, 都唔需要你擔心

====
引用:
原帖由 ジ小天竺、 於 2014-7-6 11:12 發表
洗咩理d 傻9
開個post 大家討論下 都要話人地歧視
放鬆d啦 香港人
我不嬲都好輕鬆, 你見到我有動過真心 ?
睇黎得你最唔輕鬆, 之後攻擊人地「傻9」
鬧人係威D既 , 至少我無學你鬧9人
不過呢, 你見識少, 我又唔會怪你既, 只會體諒你
都唔想鬧你

[ 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6 19: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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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呀ken. 於 2014-7-6 11:57 發表

樓主呢種最多叫做性別刻版印象

讀多幾年先出黎拋書包

同埋你個句""暗瘡肥婆要唔要先 ?""又算唔算歧視??
請你詳細解釋何等程度上是性別刻版印象 ?

再請你套用樓主這個個案, 歡迎你用道理說服我, 而不是6隻字就閃人吧?

暗瘡肥婆是某論壇的搞笑用語, 但你會否太認真 ?

拋唔拋書包我就唔知, 字多就叫拋書包? 其實我只是講下笑吹下水, 都視為拋書包 ?

唔勁都比你講到好勁咁

[ 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6 19: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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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呀ken. 於 2014-7-6 19:48 發表
BTW工作上對於性別的歧視唔等於性別歧視

其實唔係好想同你講野   放過小弟啦好嗎
隻手係你度, 個口係你度,
無人迫你同我講野
你D笑話可唔可以放過我啦好嗎?

你既然意見用番野小孩,
我既意見就係用番我對野小孩果堆說話一樣
件事已經完左, 咁你又回覆? 意義何在?  

你唔見我停左無回呢個POST咩. ?
邊個唔放過邊個


另外, 講番你提及到既「性別刻板印象」
邊個話補習老師多數係女仔 ?
就係問你樓主呢個個案點樣構成你所提及到「性別刻板印象」裏



不過可唔可以針對番成個問題, 唔好答1,2句仲要係COPY WIKI 就當答左

[ 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7 21: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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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菊花茶︱ 於 2014-7-6 22:20 發表
咁如果人地話只招女模特兒

咁係咪犯法

媽阿,我要報警
女模特兒 可能有D衫係女裝 搵女仔正確
男裝 梗係搵番男仔

你個例子好正,
你不如問 只招女仔做妓女 又報唔報得警?

但教英文既補習老師, 男同女係唔會存在差別
所以已存在性別歧視

[ 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6 22: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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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呀ken. 於 2014-7-6 22:33 發表

咁男/女校本身咪就係一個唔合理既存在???
你不如問
只招女仔做妓女 合唔合理既存在?
你覺得自己講D野有無問題. ?

男校 同女校 係教育制度上既問題
亦唔關工作/招聘
唔關歧視事

你大可以直接學我搵法例黎反駁我,
別空口說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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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呀ken. 於 2014-7-6 22:11 發表

其實只不過係解釋下

最驚你又成篇字海咁撻埋黎

另外提及番我講到既性別刻版印象中

我並無提及到""補習老師多數係女仔""


不過以我咁多年做人經驗,多數男仔英文都係屎屎地


如果唔係樓主都唔駛出面請家教 ...
我就係問緊你咁辛苦搬個「性別刻板印象」出黎做乜
問你樓主呢個個案點樣構成你所提及到「性別刻板印象」裏
識唔識答問題?
你講緊「性別刻板印象」, 咪即係話緊補習老師多數係女仔 ?
呢種已經係歧視既一種...


你呢句 「不過以我咁多年做人經驗,多數男仔英文都係屎屎地」
只係你無知, 見識少, 唔通你係權威 ? 好有代表性 ?
你可唔可以有數據支持多數男仔英文都屎屎地做證據?
而唔係空口說白話, 講D 空範到一個點既說話

其實你唔服可以直接問法官, 都唔知煩咩

講完未?

[ 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6 22: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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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paWN★ 於 2014-7-6 22:47 發表
香港貨櫃車司機多數都係男人
我第二頁都講過
但問題招聘廣告從來唔會有人寫只招男人/女人, 幾歲以上/幾歲以下
你自己當權私下選擇當然是可以, 僱主只要一句有更合適既人選擇就可以逃避法律責任
所以告唔入 同無人告
但一開波講明唔請男/女 , 就已有被人告的機會, 唔會有公司/機構咁笨比機會人地告,
你自己可以睇勞工處, JOBSDB 等招聘資料既地方



想法當然可以視為歧視, 但只是想法, 不是行動, 別人很單單用「想法」而告是否歧視, 「別人的想法」很難作為一種証據來告一位/一個團體是否歧視, 最後當然是不了了之, 是灰色地帶, 但別人都唔會知你是否真正歧視.

但是我說的是樓主的行動, 如報紙的刊登了不請男/女, 幾歲以上/以下, 動作/文字上已包含性別歧視, 因為別人可以用文字為根據來有跡可尋地告你是否歧視, 好多時都會定到罪, 所以絕大部份既機構對於這樣都會小心行事.


99% 機構/ 公司都會選擇自己想要的人, 當中一定帶有歧視,
唔通傷殘都請?, 有後生唔請, 請老人家?
問題在於 點樣利用小智慧令人唔會比人告歧視


你要知道 我想講既唔係有沒有歧視這個問題
而係 咩行為 會比人告, 咩行為唔會比人告,
而樓主咁樣打字, 有被人告的可能,
看來你們方向錯了.


[ 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6 22: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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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野小孩 於 2014-7-6 23:13 發表
啊!我想到一個頗極端的例子。你想請演員,於是你在招聘廣告中寫住「只限女演員」,那麼有沒有歧視成份呢???
其實你有無睇我D字 ?

女模特兒 可能有D衫係女裝 搵女仔正確
男裝 梗係搵番男仔

女演員是女性才能做的工作,

你不如問 只招女仔做妓女 有無歧視成份 ? 你覺得你邏輯有無問題?


但樓主既個案教英文既補習老師, 男同女係唔會存在差別
男同女都做得, 所以已存在性別歧視

=======================
我第二頁都講過
但問題招聘廣告從來唔會有人寫只招男人/女人, 幾歲以上/幾歲以下
你自己當權私下選擇當然是可以, 僱主只要一句有更合適既人選擇就可以逃避法律責任
所以告唔入 同無人告
但一開波講明唔請男/女 , 就已有被人告的機會, 唔會有公司/機構咁笨比機會人地告,
你自己可以睇勞工處, JOBSDB 等招聘資料既地方



想法當然可以視為歧視, 但只是想法, 不是行動, 別人很單單用「想法」而告是否歧視, 「別人的想法」很難作為一種証據來告一位/一個團體是否歧視, 最後當然是不了了之, 是灰色地帶, 但別人都唔會知你是否真正歧視.

但是我說的是樓主的行動, 如報紙的刊登了不請男/女, 幾歲以上/以下, 動作/文字上已包含性別歧視, 因為別人可以用文字為根據來有跡可尋地告你是否歧視, 好多時都會定到罪, 所以絕大部份既機構對於這樣都會小心行事.


99% 機構/ 公司都會選擇自己想要的人, 當中一定帶有歧視,
唔通傷殘都請?, 有後生唔請, 請老人家?
問題在於 點樣利用小智慧令人唔會比人告歧視


你要知道 我想講既唔係有沒有歧視這個問題
而係 咩行為 會比人告, 咩行為唔會比人告,
而樓主咁樣打字, 有被人告的可能,
看來你們方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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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肯答我野未 ?

我就係問緊你咁辛苦搬個「性別刻板印象」出黎做乜
問你樓主呢個個案點樣構成你所提及到「性別刻板印象」裏
識唔識答問題?
你講緊「性別刻板印象」, 咪即係話緊補習老師多數係女仔 ?
呢種已經係歧視既一種...


你呢句 「不過以我咁多年做人經驗,多數男仔英文都係屎屎地」
只係你無知, 見識少, 唔通你係權威 ? 好有代表性 ?
你可唔可以有數據支持多數男仔英文都屎屎地做證據?
而唔係空口說白話, 講D 空範到一個點既說話


講黎都無咩用
你唔服可以直接問法官, 都唔知煩咩

[ 本帖最後由 Blungly 於 2014-7-6 23: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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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野小孩 於 2014-7-6 23:09 發表
雖然我認為維基的解釋有偏頗,不過似乎不錯。
「性別歧視主義(sexism)一般是指基於他人的性別差異而非他人優缺點所造成的厭惡或是歧視,但也可用來指稱任何因為性別所造成的差別待遇。」

也就是說,內容中包含對性別的「負面對待」,才能成立歧視。

其實所謂的「人各有志」是理性的,不是Blungly所說「你覺得有問題,佢覺得無問題,大家想法不同。」

最簡單,我們無法從樓主的說法中看得到他對男性的歧視。他只是說請女性,並無提及過男性的什麼,你無法從中感受得到被侮辱,除非你心裡作怪。

招聘廣告寫什麼其實是無法代表性別歧視條例,最多只能用作參考。

我自己的立場是贊同樓主的。
又是一位典型學生覺得維基係絕對是正確的人,
WIKI 任何人都可以改, 加上邊個人寫WIKI呢篇野都存在一個問題
點解你可以引用維基既野黎做自己既理據 ?

樓主個案已含有你所說的「負面對待」,
教師男又做得 女又做得, 點解只限女仔 ? 所有男仔就已經處於一個「負面對待」既局面.
既然處於「負面對待」, 就足以構成性別歧視.

我答左你野, 你答我野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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