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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飛豬 於 2014-5-28 18:05 發表 在各位努力下, 現今也略見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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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給予走場玩家一次機會, 一個月內再犯則沿用現時罰則。
原帖由 tc0210 於 2014-5-28 20:05 發表 E家未必個個走完場都會比人POST 比埋機會真係不得了
-未必有人檢舉 (可能5場先有1場有人檢舉, 機會咁細, 走場囉)
- 就算比人檢都有機會 (驚咩?, 去申訴區講2,3句, 唔洗一日就開番)
-有D人,好多AC ( 未驚過, 明走你)
咁易比機會OR 亂比機會,
只係浪費檢舉人既時間+ 檢舉小組既時間 + 版主時間 +
遊戲中其餘9個人既時間 + 未來佢又走場又多9位受害者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