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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34260218 於 2010-5-11 15:08 發表 佢可能已經觸犯有違公德行為罪....唔係講笑~~!! 如果真係有人要報警,個位樓主都幾麻煩下.... PS. 以下內容轉自http://www.hk32168.com/thread-330771-1-1.html 法律界人士鄧達明警告,上述網民或已觸犯有違公德罪( ...
揚言想整炸彈炸特首曾蔭權間屋案件一樣 <<< 呢個明顯係恐嚇同人身攻擊,絕對抵拒比人告
樓主只係話某報紙設計o既漫畫同L4D2場景有相似成分,並不是針對某人,相信係無犯法,只不過有人誤解其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