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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洗滌滋 於 2010-3-16 18:50 發表 唔好咁激動 注意言行 咪以為整大隻字就好有型 小心D呢到既管理員又ban你 因為岩岩見到你之前個ac被禁止訪問 另外 請問tony大哥大 可以解ban我未??
原帖由 牙明k 於 2010-3-16 19:03 發表 佢ban你個cs name 你轉name就得 如果係ip 你入多次vlan就得 一睇就知你個個係vlan ip
原帖由 ds811888 於 2010-3-16 19:07 發表 ban左佢ip就炸唔到啦
原帖由 洗滌滋 於 2010-3-16 19:14 發表 我轉了ip 轉了名 但是次次都入唔到 入去唔夠10秒就關閉我CS 我個fd見到話「記錄作弊者xxx連接伺服器中...」 我戒掉了外掛 改過自新 L哥 解放我吧 ...
原帖由 火神鳥 於 2010-3-16 19:59 發表 吊 你咪諗岸鳩好唔好? 管理員ban你都未ban佢啦 岸鳩仔 用腦諗下啦 人地有哂證據 同管理員講一講 -11(入唔到vlan) + ban ip(入唔到論壇)
原帖由 洗滌滋 於 2010-3-16 20:16 發表 我轉左ip 轉左名都入不到 你真的解到ban嗎? ban得咁強
原帖由 火神鳥 於 2010-3-16 20:31 發表 搞錯 對唔住 你冇觸犯版規, 只係犯左法姐 章: 200 標題: 刑事罪行條例 條: 161 條文標題: 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1) 任何人有下述意圖或目的而取用電腦─ (a) 意圖犯罪 ...
原帖由 kaho12123 於 2010-3-16 20:37 發表 火神鳥:有人炸ser 龍之振雄:報警囉
原帖由 瘋雲 於 2010-3-16 20:43 發表 梗係堅=.=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