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我覺得無必要嘈到面紅耳赤仲要玩到講野有骨~
我既立場好簡單:
同儕/上司犯事:當然事不關己就盡量扮吾知
朋友犯事:我可以扮吾知
親人犯事:我一定會勸佢自首甚至告發
原因:朋友第時殺人放火我都可以置身事外,反而期間可以維持到大家既關係
你勸吾勸/告吾告發只在乎你同佢有幾親密
親人一定要用做正確既方法糾正,因為親人係一世,最幫到佢既得自己
呢d吾係叫扮正義,而係分清楚邊d人值得你抵一時唾罵去"幫佢"
so,佢認吾認番我我都無所謂,目的達到就得
敢問大俠一句,如果係殺人,咁你又點處理?
如果你係受害者,你知道犯人親屬隱瞞而犯人逃之夭夭你會有咩感受?
不過如果你覺得topic無聊就吾好咁勞氣,會傷身
畢竟你呢d受過高等教育既人要做大事
而我呢d只係識"在小事上不忠,在大事上也必不忠"既小道理
講完收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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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紙包蒸餾水 於 2012-11-23 10:1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