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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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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一年 ....... 再有人提出

引用:
原帖由 kenwick829 於 2011-5-17 23:05 發表
HI,首先多謝你CLICK入黎先
本人係瀟灑,不嬲係COOP2開場,
但講真平時要番工,放完工夜晚真係好難入COOP2,
長期都240/240,入區都要等勁耐,真係有D慘
係度開POST純粹係為左討論下由COOP1或者COOP2既對抗場搬回VS區 ...
http://ipve.com/bbs/viewthread.php?tid=190979&highlight=

一年前,我聯同 占士哥(多人對抗佼佼者)+ Banana(Build! 佼佼者)+ KDT(現為 CPT;大型伺服組群)等伺服曾率先實行呢個計劃,結果因為成效唔顯著而擱置。

點解?

並非每一位場主都咁偉大,不願意「犧牲小我,成就大我」,大家三五成群,以娛樂自我為優先考慮,無必要為遵守「不明文」規定而影響伺服人流(即使影響或屬短暫性,對知名度低或網吧「街場」開放既伺服衝擊尤大),與其諸多計較倒不如隨心所欲,或追逐主流(版本更新情況亦好相似),以上都反映眾多場主既心聲。

況且,瀟灑你既提議實在太有勇無謀,紙上談兵,單憑一句叫人「一齊轉到 VS 分區」已顯得毫無說服力,連日期時間以至行動細節都欠缺,證明你仍無絕對既決心,更未能獲取眾場主之間既共識。

不如由我率先預測個情況:

樓主單方面發起轉區行動,由於爆區情況日益嚴重加上伺服無法有效分類到所屬分區,初期得到不少場主或對抗玩家的支持(尤其頭三頁的回覆者),但衝勁會隨時間消逝而動搖,並逐漸受局外人質疑其成效。雖然最終訂立轉區日期和時間,不過由於樓主無法與其他參與者取得緊密聯繫,令他們自覺孤身無助,失去自信,所以當日參與者數目會比原先減少一半以上。即使樓主和若干個伺服屢行承諾,成功轉區,仍會短期間退卻而返回原地 -- 在 VS 分區各伺服要面對該人流急劇下降的問題,未必每個伺服都擁有如樓主般許多忠實支持者來支撐伺服人流,難以堅持到底。最終,規模較小的伺服最多2日內放棄,而樓主除非願意長期只與熟客玩「小圈子多對」,否則最多5日內結束。


當年我同占士哥等伺服最終堅持7日才擱置行動。

[ 本帖最後由 RDiver 於 2011-5-19 15: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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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 我又有d睇法

引用:
原帖由 windsang 於 2011-5-18 09:25 發表
只能說將coop1以外 同埋 vs 1 以外既分流del左佢
(del晒唔代表得返2個ser , 仲有sur ,到人數一定既時候再慢慢開返)

先能夠將人流集中化  

當ser少 先會特顯到佢個類別
(coop ser 成為左主流 , 只能將主流ser分流 cut 掉 , 高調剩下vs 同 coop ser 先會令人選擇)
[因coop2 係vs既集中營]
http://ipve.com/bbs/viewthread.php?tid=216600&highlight=

你呢個建議我一年前已經提出,當時我將計劃呈交俾 vLan 管理團隊,雖然對方一星期內受理,但等足兩個多月才得以實行,且結果與原先建議並不相乎,呢層我多少都理解(凡事不能盡美),最重要都係成功由原本16個分區減至大約5個分區,已算邁進一大步。
引用:
原帖由 windsang 於 2011-5-18 09:25 發表
有屁用
vs本來就最需要玩家 且玩家本來就小
coop 無論幾多個都開到波
現在我對以上當初提出的建議有所不同,我認為「分區類別制度」只對大量分區且爆滿既情況下才有幫助,如今分區數目已減至5個左右,且無法全部爆滿下,根本無助疏導人流,強行歸類和劃分伺服有機會淘汰知名度較低和人流本身不足既伺服(對抗場較明顯),最終密度會下降但人流將流失更多。
引用:
原帖由 windsang 於 2011-5-18 09:25 發表
如果有發覺的話 近排無晒團隊 先為主要因素
好多時新手就係有團隊既名頭 先會玩VS / 且有人教玩
有競爭先有參與
開返幾個團ser 就會成日有人入黎踩打 / 有收人
集中左主要人流 就有對手
有競爭先有進步,要復興傳統對抗,這不失為一個「活標又治本」既方向,團隊既存在不局限於切磋比拼,還可以擔當教育既角色去鍛鍊各種技術以培訓更多優秀人才,藉此薪火相傳;透過團隊成員外內溝通,除令玩家更重視合作性(我相信每一隻成功既FPS遊戲都必須擁有),亦能促進交流,對團隊對遊戲產生更深厚既感情,使 L4D2 人氣保持高鋒。


呢點有賴 vLan 管理團隊對其有多關注並如何發展。現時我仍專注於學業至6月中,到時再為大家謀出獻策,實在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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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我連呢封帖(因以上篇幅稍長)

引用:
原帖由 lovesikfai 於 2011-5-18 00:13 發表
#5......開係邊都得

回正題
你地開vs場場主可以試下既,但就唔好咁大希望...以前唔單只你一個發過呢類型帖架啦
但比著我都係會揀最多人既區入唔理佢vs定coop 有場玩就得 最好非官方 最好!build場
同埋某d人唔會上 ...
FAI,你係咪指我先?

「有場玩就得」你呢一句反映絕大部分 vLan 玩家既心聲

引用:
原帖由 22029205 於 2011-5-18 04:04 發表
一齊搬去vs只會轉做vs滿


只要 VS 分區內皆為對抗場,就算爆滿我相信邊個都會感到欣慰(玩 L4D2 既人多左;玩 VS 既人多左;各伺服人流取得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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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pple_W 於 2011-5-18 23:09 發表
IP得255個位
不如取消VIP 由240個位變255個位仲好
咪怪我串你 Charger , 你係咪想買埋哥 15 個 VIP 位先 ?
引用:
原帖由 kobe9834 於 2011-5-18 19:13 發表

小弟無知一問...點解一定要240/240....唔可以500/500呢


呢個世界冇咁多點解 , 唔得就係唔得 .

[ 本帖最後由 RDiver 於 2011-5-18 23: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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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最後一個回覆(即將再潛水)

引用:
原帖由 windsang 於 2011-5-19 09:11 發表
即如果將分流減少
原來 coop1 有150~200人(有機會上240) coop 2 有240人(大多都係開vs)
將佢改為vs 1個 同coop 1個

我諗 人流方面就會鎖定係2個ser之間  ( 2個ser名分別為 vs 及 coop)
先整理你既方案:

將現時 L4D2 系 vLan 既分區(如下)

1. Left 4 Dead 2 Coop 01
2. Left 4 Dead 2 Coop 02
3. Left 4 Dead 2 Sur & New
4. Left 4 Dead 2 Versus
5. Left 4 Dead 2 比賽區

縮減至(如下)

1. Left 4 Dead 2 Coop
2. Left 4 Dead 2 Versus

根據現有人流,兩個分區基本上足以應付,日後按照需求增加分區數目即可。
引用:
原帖由 windsang 於 2011-5-19 09:11 發表
vs 當然選擇vs coop 會選擇coop
你呢點係大膽假設,首先,場主係咪循規蹈矩地如實按照伺服類型進入適當既分區,成為好大既疑問。
佢哋會認為無必要亦無義務標籤自己(分區標籤功能早已形同虛設),邊個分區人數多d(並非代表平均人流較高)就揀邊個(至今甚少人堅持於適當分區開服就已經係證據),而且向來參與 Coop 比 Versus 多(包括玩家和場主,尤其來自網吧和剛接觸遊戲的),這樣的話會導致兩個結果:

1. 兩個分區仍互相夾雜着 Coop 和 Versus 伺服器,無法分隔起來,形成「大混戰」;或者
2. 標籤功能仍可能對玩 Coop 較多既玩家和場主有反應而優先揀選 Coop 分區(羊群心理),一旦伺服該區爆滿但仍有人想開 Coop 場而「侵佔」Versus 分區,Versus 場主和玩家將無從棲身,難以進入分區開服,更喪失遊戲意欲。
引用:
原帖由 windsang 於 2011-5-19 09:11 發表
照而家coop1,2 黎講 係會選擇 人流多既ser (即會選擇vs)
過去一年黎,玩 Versus 既場主以及玩家都已經撤離 vLan 至 Steam 平台,呢一點連當事人都承認(可自行追溯 vLan 帖),所以可以推斷出現原先 Coop 01 及 02 分區既玩家冇明顯跡象會選擇新方案後既 Versus 分區。

你既假定未免欠缺公信力。
引用:
原帖由 windsang 於 2011-5-19 09:11 發表

或者對coop 唔公平 但係可以先會將 係coop2 開vs 既玩家調走 而比原本coop1玩家 去coop2
簡單黎講,即係 Coop 01 & 02 分區合併後將多出玩家遷移至 Versus 吧!呢點我認同。
至於會否令原先 Coop 分區既玩家同場主唔公平,要兩全其美並不可能,我們只能作出平衡讓大眾都願意接受。
引用:
原帖由 windsang 於 2011-5-19 09:11 發表

年幾前仲玩緊既時候 -,- 我記得vs ser仲多到係coop ser開
大家(尤其 L4D 時期)仍放唔低過去,環境會隨時間而改變,對面 Counter-Strike 專區遇到既問題比呢度更嚴重 -- 連一個正常槍服都冇,周圍充斥着 Jail / 滑浪 / 殭屍 / 魔獸 等等伺服,難道你地口邊掛着「以前有幾好」就會解決面前一切問題嗎?將來未必恢復昔日既光景,但大家更應該與時並進。

三哥你如果真係有建議提出,去「用戶建議」開帖更實際,我自己會系更適當既時機先至有所行動。

[ 本帖最後由 RDiver 於 2011-5-19 19: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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