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手上路

- 帖子
- 1174
- 積分
- 1
- 金錢
- 0 金幣
- 級數
- 1 Lv
- 團隊
|
4#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09-3-19 19:52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原帖由 銀霸王 於 2009-3-19 16:33 發表 
我完全不明白你的論點~
例如最近大熱的facebook 其實在外國早已風靡 但以往宣傳不足港人並不理睬
facebook好好?真的?你知不知他暗中新加的條款? 不論如何他也十分普遍~~所以他也算好東西
但其他的交友網,也不是全 ... 你的論点真有趣
首先,你自己也以條款一事指出facebook 其實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証明了普及也不代表是好的
另外,後面的一句更加不合理
因為普遍,因此便算好東西??
你的思維模式令本人感到十分無奈
而且,用需要收費的事物作比較根本不合理
[ 本帖最後由 黑卡特 於 2009-3-19 19:53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