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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下大家會玩信貳 定 信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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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AneuTH 於 2009-9-3 14:57 發表
魔獸爭霸 III 世界編輯器   許可合約
內容

3. 使用者之責任

A. 除以下所許可之範圍外,倘未事先取得Blizzard之書面同意,你不得以全部或部分之方式,影印、照相、複製、翻譯、推翻設計、取得來源碼、修改、拆組、或改編 ...
倘未事先取得Blizzard之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銷售本程式、或將本程式之戰利品、或本程式之複製品移轉給任何人,亦不得將本程式出租、承租、或許可給他人;

相信有80%以上的人都系上網down黎玩架啦,
系已經無視左人地規則的前提下你還來提規則

[ 本帖最後由 亂舞_S!U強 於 2009-9-16 06: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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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AneuTH 於 2009-9-16 10:14 發表



可笑
版權的問題好像是你們這邊的人先提出的喔?
我可不是任何一邊的
對你們所謂的版權也沒興趣
只是看到有矛盾順手指出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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