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題為 " 43應否re? "在討論本主題前,先由事源開始講起
話說剛剛玩了一場信長
開始之前我見到有位熟人叫
台狗大爆炸 我印象中他曾走了2次場 (分別是55/44) 所以提醒場主踢走他 之後就開始了 但在玩信長的過程中由55 變為34(40mins) 以我經驗來說 34是應該要re的 畢竟34 的對戰是高下立見 再玩都是浪費時間 加上該場我發現對方疑似開bug圖 所以基於以上2個原因 我走場了 由34變為24
隔了一會 我再入一個場 再見返對上一場既隊友龍心689 跟住佢恥笑我投訴台狗大爆炸
走場 而自己又其身不正地走場 我向佢解釋34 是不可能win 繼續下去也是無濟於事 等同浪費時間 是應該需要re 之後他向我一連串炮轟 煩著我 以一連串___說話罵我 因為對於"43應否要re" 兩者立場不同 故我特意開此post 向各位討論 大家認為43應否要re?
我支持43應該要re的理由是
我玩過很多次43 每一次都失敗告終 54不同的 雖然都是少了一個 但是人還是多(4個) 可以做的事有很多 但43不同的是 盡所有能力都只是3個人的技術 在人數那麼少的情況下 即使如何發揮都是輸 (除非兩方人的技術 裝備與等級相差很遠<- 只有這個原因) (技術方面在街場不宜討論)
大家可見replay 在我走場那刻 雙方的裝備差異
對方(織田)疑似用bug圖 故使我覺得不公平 所以走場了
re 的定義 = 勝負已分/不公平情況
我認為此情況已經達到re需求的定義 所以我應該走場是應該的
就以這場為例 大家覺得應否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