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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Lan 信長之國戰 (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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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朕建議一開始將d地,比人用團隊積分黎買,

   買完後,理所當然,每一個地方佔領人可以進攻附近既地方佔領人,

   每挑一次要付款少許團隊積分作為進攻費,

   進攻費只係挑戰者單一方付,但挑戰者輸了也要輸地,

   如果冇地既團隊,可以自選攻地,

   不過每挑一次就要付款該地既價錢+進攻既團隊積分,

   當然付款係比公家vLan,

   最後如果一個團隊霸佔哂整個地圖數星期,

   該勝出的團隊可以拎到99999蚊 vLan店既現金卷

   咁樣可以好好咁呃玩家去打計分賽,儲分繼而買地,攻地。

   最好唔好有耐久度啦,好易有人汁雞,同50積分一耐久度...太扯了

朕呢個玩法正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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