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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版主再深考慮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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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_.
真係幾煩
d post重覆又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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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締ξ死神ψ 於 2007-2-8 22:46 發表


這只因為你們版主改不到版規吧

版規會冇用嗎? 版規就像社會上的法律 人們才能遵守

沒有犯版規也罰人 就像沒犯法要坐牢一樣

吸煙大家都知有害 但法律未禁止吸煙前能夠將向你噴二手煙的人監禁嗎? 答案是不可以 ...
版主只有自身管理的版區的post才可以改動._.
除非超版/以上吧


我係一團之主~申請唔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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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殘兵|小恒 於 2007-2-9 17:02 發表

不喜歡可以不看
post得出黎實有人睇
係可以唔睇
洗到第123頁都係可以唔睇嗎?
引用:
原帖由 高達貓 於 2007-2-9 17:08 發表


我申請做吹水區
小心仲良兄扑你個頭(木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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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殘兵|小恒 於 2007-2-9 17:15 發表


請PRINT SCREEN 何來3頁
我可以肯定只有一頁。
不要看到人地說3頁就相信是3頁。
凡事講証據
有人話3頁我點解唔信佢._.?
加上我見到都已經係第二日既下午~
時間過左咁耐~我點睇到凌晨有咩事~雖然我都睇過一頁full晒~之後冇耐就訓左
你估我唔駛返學嗎?
你估下我識佢我信唔信佢?
我覺得佢唔係d鐘意老屈既人囉~
始終~你係邊個~?你只不過係被指控的一份子~有乜理由要我信返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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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mileBoy 於 2007-2-9 17:37 發表
你表達好似有少少....?  

有點亂  

可以說清楚嗎  會產生誤會的說
有人想搵交嘈姐._.
既然sb仔話由佢我都唔講了.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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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殘兵|小恒 於 2007-2-9 17:41 發表




何來見得我搵交嘈呢?
有不滿就說。多多也奉陪!
說的是咁多



有人扯我落去這件事,不是誤會
對方可能有點眼花,說我是被告的一份子~ ...
我指你咩._.?
不要自認了~雖然你要認我都阻你唔到
覆百幾個post好威喎._.
我覆左成千個都係未過百分我係咪應該好自卑?
想嘈我都唔廢事理你啦._.
有咩不滿直接打團戰囉~樂意奉陪
不過前提係要係合資格團隊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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