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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澄清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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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非法途徑取得個人資料從而做一些不當事情(犯法)
用非法途徑欺騙而取得個人資料亦是(犯法
佢利用你個名去問第二啲人拎到既個人資料   可以告  最高好似坐7年

[ 本帖最後由 G0t5 於 2012-11-5 00: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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