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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 未夠16歲 , 係唔係大晒?? 請推上去多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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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相信法律,如果事主真係無做過,我相信最後佢點都會無罪,

但事車係咪同文中所言一樣呢,相信要求證後先可確實,

但單憑一篇文章就要證實佢無辜,兒戲咗D喎....

[ 本帖最後由 死肥老蕭 於 2009-3-19 02: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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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夜○ 於 2009-3-19 03:42 發表
但...法律實際上有不少灰色地帶跟漏洞....
只要有少許證據對他不利,而他又沒有反駁的能力...大多數都會輸...
遇到垃圾官...那真的不好運...
最討厭這種胡作非為的人...
比人渣誠更人渣!

要推上報的話...就要靠大壇做 ...
誰說的,香港法律已經做到寧縱莫枉,任何疑點已經足以另被告無罪,問題係單憑所謂理所當然既疑點就叫無辜,

咁香港就好快成罪惡天堂,如果想利用埋傳媒壓力,就想影響法官判案更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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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女事主真的如此不堪,亦到可成為上訴藉口,何必要借傳媒把口唱衰事主,咁同向事主傷口撒鹽有何分別,法庭暫時來說都算公道,總比我地胡亂批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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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殘劍飛星 於 2009-3-19 20:12 發表
個法官咩料?
吹雞打獲佢啦
起條女低啦
打你PATPAT 就差唔多,妨礙司法都夠膽死,仲要吹雞挑戰法律,你洗定PAT PAT 坐花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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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_a 於 2009-3-22 23:25 發表
我唔信法律真係會幫講大話的人 明顯單野證據都唔夠 到底受害者有咩可能入冊..?
你唔好以自己所想為依歸好嗎??証據是否足夠唔係你同我講,自有D專業人仕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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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一世 於 2009-3-26 19:40 發表
男主角好慘喎
跟根樓主所講既佢
應該冇可能會咁變態嫁波
所以我話一定係條女講大話
無理據就判定係條女講大話,你都好求其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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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庭判吧,香港要屈到人機會率唔係咁高,仲有兩次上訴,唔係咁易屈到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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